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不仅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更是新质生产力发挥作用和实现价值的主阵地。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能够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塑造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打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引擎。
国企改革成效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很大成效。特别是从2020年开始,国家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使国有企业改革更加稳步、有效地加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在促进国有企业自身更好发展的同时,也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了良好条件。
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强,不断形成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内生动力。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国有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通过加强科技创新为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十三五”期间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4.5%,在关键材料、核心元器件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2024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累计研发经费投入达4340亿元,同比增长2.7%;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495.7亿元,同比增长10.4%。
国有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提前布局,成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有企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方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了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2023年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分别为2.18万亿元、0.73万亿元,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达35.2%、17.1%。其中,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占总营收比重增加3.23%,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等前沿领域实现提前布局。
国有企业借助新技术对传统产业不断赋能升级,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良好产业支撑。国有企业借助数字技术,针对传统产业存在的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供给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对产业进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赋能升级,通过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互联工厂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推进传统制造业产业模式、组织模式变革,推动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成为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2023年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0.1%、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2.9%。
发挥国有企业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国有企业的战略支撑与创新引领作用。一是结合企业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国有企业应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深度挖掘产业链上下游潜在机会和新兴领域,通过产业布局、股权投资、项目合作等途径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主责主业与新兴产业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圈,不断增强产业关联度,强化核心竞争力。二是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国有企业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格局。国有企业应继续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为导向,选准选好重点投资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三是与其他各类企业形成协同效应,拓展数实融合的广度深度。国有企业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积极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建设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融合发展的数实融合平台,以平台汇聚产业资源,提供数据共享、技术交流、市场对接等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加速形成以数据要素驱动创新发展的格局。
推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民营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应扎实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一是加强股权合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依托双方各自优势,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叉持股等方式加强股权合作,围绕主责主业快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价值链。二是发挥国有企业的产业链带动作用。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链长”作用,依托产业链布局新兴产业领域,通过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方式深度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源整合与业务合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国有企业应与民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构建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合作创新,实现优势互补、双向赋能。四是形成协同共赢的良好生态。相关部门应积极创新制度安排,深度开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项目推介对接,指导国有企业建设协同发展的供应链,鼓励国有企业扩大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类企业资源优势,持续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构建完善的多元保障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国有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为国资国企精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平台基础。二是完善国有企业分类分层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建立差异化发展策略,明晰国有企业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的功能和作用,强化与主责主业的关联度。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职责边界,建立多方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产业、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协同,为国有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 | 《光明日报》(2024年11月19日11版)
原文标题 |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者 |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毛新述、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张晨宇)
新媒体编辑 | 孟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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