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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君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尤其在发工资、发奖金这条道路上创新层出不穷。
根据上游新闻报道,江苏某公司采取“发积分不发工资”模式,即公司“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
据说,这么做都是为了员工的利益,因为第二个月以 1.1倍兑换,第3月以1.2倍兑换....第11个月以2倍兑换。
第13个月按2.04倍兑换,直到第24个月以2.26倍兑换现金,第36个月以2.5倍现积分。
公司对于“积分制度”定义为:“鉴于初创团队的特殊性,我们创新地采用了积分制来明确员工的当前投入及未来收益实现路径。
乍一看,这是给员工们福利,但是积分想发就发,可不是想兑就兑,积分兑换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后,实现年度盈利即利润为正;
二是公司现金流具备相应的积分兑换能力,并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影响。
就是公司挣钱且有钱的时候才给兑换,至于其他情况,积分就是废纸,没有任何作用。
还好,后期吴江区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且督促该公司进行改正。
希望各地劳动部门可以关注下设计院的薪资体系,绩效工资+年终奖,虽说不是积分,但其实质相同。
都是平时扣除员工结余,当作控制员工的手段;
年终奖说是工资,其实也是要等设计院收到钱且愿意支付为准,拿不拿得到两说。
就像中青评论的报道这就是典型的“以爱护你的名义伤害你”的套路。
可惜,设计院目前大都是这种套路,而且肉眼可见这种套路还要维持很长时间。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多关注设计师弱势群体,多关注劳动法,保护好广大劳动者。
另一方面,打工人也要不断自强,维护好自身权益,用法律武器维护好整个行业风气,倒逼用人单位约束自身行为,踏踏实实制定薪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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