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00: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时。封闭管理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观光、参观考察、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登山踏青、祭祀、摄影等活动。若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自然保护区内已安装视频监控和电子围栏)
二、对拒绝、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如发现自然保护区内有擅自进入、违规用火和盗采、盗猎、盗伐等行为,请及时向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举报,举报话:0875-3128177。
特此通告。
责编/赵菊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