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解散的请示》(运城农信字〔2024〕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解散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社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运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解散的请示》(运城农信字〔2024〕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解散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社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运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