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发文《义务宣传民间诗集启事》,文章短小,叙述清楚。现对留言中的“异议”和误读说明如下:
1、有人认为,宣传民间诗集不应限于宣传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民间诗集,应该包括所有的民间诗集,那些无书号印刷的诗集,香港书号的诗集,都应一视同仁帮助宣传。
说明:我仍坚持只宣传由大陆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民间诗集。原因有二:由国家出版社审稿并担责,正式出版的民间诗集,我们作为宣传者,不再承担因诗集内容引起的可能风险。二是,我们当前的任务是选编《中国民间诗人作品选》,如果去承担宣传民间所有诗集的任务,我们人手不够,势必会分散我们过多精力,影响我们编书工作。因为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民间诗集数量不多,我们才敢于尽义务宣传之力。
2、没有正式出版个人诗集者留言中有失落感,甚至认为,没钱出个人诗集就不宣传,这不公正。这是彻底的误解。人家花几万块钱出了诗集的,宣传无门路,我们尽点绵薄之力帮忙吆喝一下,你没有花钱出书,如何为你吆喝?没有出版诗集的,征稿开始后可以向我们投稿,好诗歌照样在网上推荐和宣传。我们从出版的诗集中选稿,和从你投稿中选稿,结果都一样,有何不公正?
3、我们义务宣传民间诗集的启事中写的一清二楚,必须是有出版社正式出版了诗集的,才可以在评论区贴3-5首诗集中的代表作。没有出版诗集的请不必贴作品了。你的诗作请留着投稿用。下个月10号,南片区征稿开始,元月10号,全国征稿开始。时间都不太久了。
4、也有个别不友好的人出口成“脏”,习惯骂街,留言中指责我们只宣传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民间诗集,不宣传无书号的內部印刷诗集,说我们和官方一个样,并骂我们是“打着民间的幌子”。犯得着这样撒野吗?我们编写《中国民间诗人作品选》,也是几个穷诗人凑在一块,为大家发作品出点力,我们毕竟能力有限,不可能把民间诗歌的“吃喝拉撒”全都包下来,全都解决。不宣传无书号的民间诗集就是“打着民间的幌子”?就开骂。这叫什么逻辑,你哪来的底气?
5、有必要再作声明,诗歌并无“民间诗歌”与“官方诗歌”之分,但诗人有民间诗人与非民间诗人之分。我们要编的选本,不是“民间诗歌选”,而是“中国民间诗人作品选”。是否“民间”,我们不从作品內容去界定,而是从诗歌的作者去界定。这是我们这次编写《中国民间诗人作品选》的内部准则,不一定要你认可。我们为什么这样认定?很简单,就是力图为被埋没的民间诗人提供发表作品的机会,就是尽力把流失在民间的好诗挖掘出来。我们是“打着民间的幌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