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对119位药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QP考试,成绩最低34分!

学术   2025-01-08 18:50   北京  


17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药品监管法规考试成绩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法规意识和药品安全意识,提升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的能力,贵州省药监局要求部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自学,并于20241226日组织现场笔试,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切实落实好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药品相关法规学习,并应用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依、学有所用,保证药品生产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对考试不及格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企业,除要求进行补考外,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提高企业法规水平,督促落实好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


事实上,在过去的2024年,多省曾发出药企关键岗位人员考试的消息:

1.此前,河南药监局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第三监管分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测试:

第三监管分局在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到企业检查的机会,组织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闭卷考试。对于排名落后的企业,将进行通报、约谈并加大现场检查频次。

2.202471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普法为先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指出:

按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关键人员抽查考核机制要求,通过线上线下考试、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关键人员学法效果进行考核。

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企业落业主体责任绩效的重要指标。

3.20246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第四分局召开药品批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培训会》。培训内容大致如下:

执法人员对分局2024年前5个月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风险分析;通报了近年来安徽省飞行检查情况及药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总局84号)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48号)新法规进行了宣贯,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培训会后,参训人员要闭卷考试。测试成绩将按照ABCD四个等次进行通报,对D等次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并实施约谈。

4.202459日,安徽省药监局在《第二分局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双促双升”活动》一文中提到:近日,分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双促双升”活动计划,要求企业分岗位报送人员名单,针对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仓储物流人员、计算机信息员、销售员等不同岗位,分局按企业岗位要求拟定试卷,随机抽取50名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集中闭卷测试。

测试成绩呢,将反馈至企业负责人,另外按照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好的表扬,差的企业则要约谈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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