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治理是重庆市永川区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特色,是在传承中国传统善治文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基层善治体系与“发挥新乡贤作用”等多元背景下,进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尝试。新时代的重庆市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实践,以矛盾纠纷化解、综治工作为出发点,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形成了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永葆与时俱进和服务群众本色、坚持经济发展与平安建设并重、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经验,努力成为当代中国基层善治的典范。
第一部分:背景与起因
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突出,对传统的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挑战:当下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社会的各类矛盾纠纷,既有家庭和邻里矛盾,也有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林地收益等经济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矛盾。当下中国农村社会矛盾也是如此,呈现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轻微刑事纠纷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复杂情况。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但新问题需要新思路、新挑战需要新方式、新时代需要新作为,重庆市永川区引导“新乡贤”群体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性作用,有助于回应当下基层治理的新挑战。
精英人口流失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弱化,为“新乡贤”参与治理提出了要求: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口净流出伴随着大量农村精英“离土又离乡”,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居多,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农民群众在农村事务中“失语”,重义轻利的乡村道德观念被侵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普遍存在,上述问题呼唤“新乡贤”群体回流并积极参与治理。
为此,重庆市永川区尝试从中国传统善治文化中发掘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思路,从新乡贤群体中提炼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以乡贤评理堂建设作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基层善治体系的重要一环,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尝试。
第二部分:做法与经过
重庆市永川区“乡贤评理堂”相关实践自2015年启动以来,经历了逐步深入的三个阶段。
2015-2016年:发现乡村治理“痛点”,启动“新乡贤”文化建设,推选出1009名“新乡贤”。2015年初,重庆市永川区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在村干部、致富能手等群体外,农村社会治理亟需一支既通晓农村情况又具备群众工作能力的队伍。如何打造这样一支队伍?成了当时工作的思考起点。后续调研发现,在永川区农村有一些“名人”、“能人”,他们或利用自己经营技能,引领乡亲们共同发展;或利用自己在村民中的威望,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难题;或利用自己创业获得的财富,回报家乡。这些在群众中很有影响力的本地名人,是在乡土中孕育出来的一个草根群体,也是引领农村乡风文明的民间正能量。这个新发现让永川区找到了突破口:引导群众自己评选身边的“新乡贤”,由群众自己推举他们身边的“标杆”,达到让群众见贤思齐的效果。2015年4月,永川区启动“新乡贤”评选,并根据群众的意愿,制订了“爱国爱家、勤劳善良、崇德尚法、诚信重义、见贤思齐”的20字评选标准,在全区推选出了1009名新乡贤。
2017年:发挥“新乡贤”群体的积极作用,遴选107名“乡贤评理员”,赋予其5项职责。在推选出的1009名“新乡贤”基础上,永川区逐步意识到:既要发挥其榜样的带动作用,让群众见贤思齐;更要发挥乡贤在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价值。为此,永川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崇德尚法、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处事公道、群众公认”五个标准,通过“群众推荐、村民评议、初评公示、走访复核、镇街审核、正式公示、区级认定”七个步骤,在1009名“新乡贤”的群体中进一步遴选出107名具备法律知识、善于调解纠纷、热心公共事务的乡贤评理员,培养成为人民调解员。在乡贤评理员的培训规范方面,制作印发了《乡贤调解员工作手册》,明确乡贤评理员“引领乡风文明、宣讲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倡导移风易俗”等五个方面职责,构建了保障乡贤评理员切实发挥作用的系列工作机制。在遴选出107名乡贤评理员的基础上,永川区进一步意识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需要有阵地、有载体、有平台,方能形成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为此,永川区又开展了建设乡贤评理堂的探索。旨在让乡贤评理堂成为推动法治的平台、深化德治的窗口、促进自治的载体。2017年8月,首批52个乡贤评理堂在青峰镇毛家沟大院进行了授牌。
2018年至今:深入打造“乡贤评理堂”特色品牌,探索“三治合一”的乡村善治新路。2018年5月,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建设推进会在仙龙镇祝家坝大院举行,对新增55个乡贤评理堂进行了授牌,进一步巩固夯实了乡贤评理堂的发展基础。在党组织领导下,不断发挥乡贤评理堂在引领乡风文明、普及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倡导移风易俗的作用,按照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目标,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重庆市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实践,探索了一条依法治理、以德治理、民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新路,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二是涵养文明乡风,让乡贤评理堂成为深化德治的重要窗口。乡贤评理员德高望重、为人楷模,是言传身教的标杆、道德引领的榜样,通过他们的嘉言懿行维护公序良俗,让家风更和美、民风更淳朴、乡风更文明。位于卫星湖街道石龟寺村的老店子大院就是其中的典型。74岁的吕祥杰是老店子大院的乡贤评理员,他是卫星湖街道农机站的退休职工,在以德服人、传承家风方面具有很高的声望。他在家庭团拜会上宣讲、在家族清明会上传播、在村社党员会上动员,用家规家训传承和美家风、以孝老爱亲彰显人性美德、让崇德尚法带动公序良俗。石板古道、黄桷老树,作为老店子的根,见证了三百多年的沧桑风雨;忠孝礼义、乡贤评理,作为老店子的魂,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法礼基石。“家风更和美、民风更淳朴、乡风更文明”已成为永川乡贤评理堂的目标追求。
三是激发民主活力,让乡贤评理堂成为促进自治的有效载体。乡贤评理员从群众中来、由群众推选,是党组织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可靠力量,在乡村治理中能有效发挥进得了家门、坐得下板凳、拉得上家常、建得起感情的优势,明确符合条件的乡贤评理员成为乡村治理网格员,收集社情民意,凝聚民智民力,让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蔚然成风。位于永川南部的仙龙镇祝家坝村一直是耕种难、收割难、效益低的传统农耕区,2017年这里建起了乡贤评理堂,村民小组长蒋显明成为一名乡贤评理员,他组织村民将闲置的306亩土地集中流转发展油菜、锦橙等特色作物,建起了通组公路,整治了乡村环境,产业政策、农户收益在他的乡贤评理堂中得到落实,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在他的乡贤评理堂中得到化解。如今祝家坝成为平安大院示范点、清洁乡村示范点、乡村旅游建设点。像蒋显明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乡贤评理堂成为答疑释惑、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大事共议、实事共商、好事共办”已经成为永川乡贤评理堂的生动写照。
第三部分:成效与反响
在近年的探索和实践中,永川乡贤评理堂建设呈现治理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强烈、公众参与积极等特点。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举措扎实、成效显著。截至2018年10月,全区107个乡贤评理堂共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210场、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25次,参与群众超过12万人次;乡贤评理员牵头创建了41个平安示范大院,组建了56支守楼护院巡逻队,化解了2082件矛盾纠纷,收集了1837条社情民意,夯实了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筑牢了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二是社会各界反响强烈、高度认可。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建成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日报、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香港经济导刊、新华网、凤凰网、华龙网等主流媒体相继对乡贤评理堂建设和乡贤评理员事迹进行采访报道。《人民日报》以《这里的新乡贤有新作为——重庆永川建107个“乡贤评理堂”,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推进乡村善治》为题,整版报道永川乡贤评理堂工作情况。永川区委书记滕宏伟在专题调研基础上撰写署名文章《把永川乡贤评理堂打造成为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统一体》,分别在《法制日报》、《重庆日报》发表。以乡贤评理员陈久述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九叔评理新枫来》获得全国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大赛最高奖和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平安中国优秀微电影奖。同时,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肯定,包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明清等。
三是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涉及面广。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建设过程本身,就是“自下而上”充分参与的产物。在对乡贤推举中按照群众公推公议的原则广泛发动,在乡贤评理中直接面向群众日常纠纷。乡贤评理堂既是对农村社会传统自治的延续,又是对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吸纳,不仅能够促进农村矛盾纠纷的低成本化解,还是乡风文明的加油站。乡贤评理堂围绕村容整洁、邻里和睦、婚丧嫁娶等内容,制订和修改了150余项贴近农村实际的村规民约。依托“乡贤评理堂”,各村发起成立禁赌劝导协会、红白理事会,编写“戒赌歌”,春风化雨般地温润人心营造安宁。
第四部分:探讨与评论
永川区通过打造以乡贤评理堂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模式,将传统的乡贤文化进行时代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设计,将德治和法治、自治和法治融为一体,具有相当的创新性和可复制性,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法治乡村的有益探索,是一种可与“枫桥经验”相媲美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从学理探讨角度,这是一种以“乡贤登场”参与“乡村秩序生成”的治理取向。
“乡贤返场”指的是其在历史中“离场”之后,当代以创新性群体性姿态的重新回归,其至少包括“话语体系、治理结构、生活世界”中的返场。乡贤群体具备“村庄秩序的守护者”、“村庄秩序的供给者”、“村庄秩序的外在补充者”等多重身份。我国当下各地也开展各类新乡贤实践,此处要回答的问题是:永川实践与其它地区类似案例的差异何在。
学界对于认为我国部分地区“新乡贤治村”存在隐忧,认为其往往混同于“强人治村”、“能人治村”、“富人治村”,强调乡村治理者的个人能力,本质上是缺少制度性规约和权力监督的“人治”体系。在现实中也的确存在上述认识和实践的误区。但以重庆市永川区“乡贤评理堂”为观察样本,能够有效回应上述疑虑。
一是永川乡贤评理堂实现了乡贤功能发挥的“从个体化到组织化”,强化了制度性规约,克服了“人治”倾向。永川实践中以“区乡贤文化促进会”作为组织架构,按照乡贤评理堂硬件设施建设“十个一”标准,以及乡贤评理员选拔的“七个”程序等形成了制度化运作。
二是在乡贤功能发挥中“从虚名化到场地化”,强化了空间性规范,克服了“荣誉化”倾向。永川实践创造性的提出了“乡贤评理堂”作为载体,既是乡村公共空间建设的有机组成(有别于传统乡贤、乡绅的私人化或家族化空间),也是乡贤作为集体能够实体化参与治理的平台。这种借助农家院落等公共邻里空间的“乡贤评理堂”还形成了“亲合性”场域,这也是乡绅、传统乡贤、自发性乡贤与永川“新乡贤实践”的重要区别。
三是在当代中国农村的“法治社会与乡土社会二元碰撞”中,寻找到了新乡贤主体性的发挥空间,以“补充性的秩序供给”(人民调解、民间民事纠纷)作为其发展土壤,克服“无序参与、无法参与”乡村治理的传统难题。永川实践中“乡贤评理”是对现有秩序供给的补充而非替代,是部分介入而非整体包揽,其作用发挥领域通过清单的方式界定,其作用发挥方式通过相对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加以规范。这种方式形成了“法治、自治与德治”交融地带的覆盖。
四是在“乡村诉求——政府回应”中引入新乡贤群体作为缓冲,实现了“行政嵌入”和“村庄内生”两种秩序生成逻辑的有机衔接。永川实践与国内其它新乡贤治理的重要区别,就是以“主动又克制”的姿态介入乡村秩序生成。一方面,主动推动乡贤促进会的建立、引导形成规范化运作机制,提供必要资源加以背书、宣传;另一方面,在乡贤评理的过程中持“负面清单”方式,仅保留有限的否决性权力,运作过程及具体内容充分放手,尊重自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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