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宜居南湖”购房消费券
即将开抢!
近期有购房需求的朋友们
赶紧看过来
最高可补贴兑现7万元
(含人才购房补贴)
共400张
先到先得!
购房消费券政策
购房消费券数量
购房消费券总计400张,南湖区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区域200张,南湖高新区(大桥镇)、湘家荡区域管委会(七星街道)、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南湖新区(东栅街道)区域200张。购房消费券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使用,每套房源限用一张。
购房消费券发放、使用流程
1.购房消费券发放
(1)在手机上下载“南湖声音”APP,完成用户信息注册及登录(已注册过“南湖声音”APP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登录)。点击主页消费券入口。
“南湖声音”APP下载二维码
(2)本次消费券均为实名制。用户抢券之前完成登记信息录入,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则该消费券无效。
(3)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0:00至1月3日17:00,每名用户限抢一张,先抢先得。
2.购房消费券使用
在规定时间内抢到购房消费券,并于2025年1月4日8:30至2025年1月20日17:30(以系统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对应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政府征迁产权调换房源及土地出让协议明确定向销售回迁房源)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将购房消费券兑现为相应额度补贴。
若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指定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则购房消费券自动失效。
3.购房消费券补贴发放
(1)补贴标准:购置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3万元/套;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至144平方米以下的补贴4万元/套;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套。属于人才购房的可额外补贴1至2万元/套。
(2)核销方式:抢到的购房消费券二维码截图作为网签备案附件上传到商品房网签系统,住建部门审核时核对并完成核销。
(3)申请方式: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指定时间、地点提交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核公示后统一发放补贴。
其他事项
(一)购房消费券采取实名制认证,购房消费券使用人信息须与网签合同购房人信息保持一致。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购房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
(二)补贴标准的面积是指新购入的新建商品住宅的住宅面积,不包含车库及储藏室面积,具体以网签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人才认定标准: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购房可额外享受1万元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购房可额外享受2万元补贴。
(四)补贴材料提交: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工作时间,在南湖区住建局房管中心(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307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购房人则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咨询电话:82163231或83839931。
(五)补贴申请材料:补贴申请表纸质版、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有效银行卡(嘉兴户籍的购房人优先使用市民卡)复印件。人才购房补贴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人才认定材料,按学历认定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职称认定需要提供职称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补贴发放:补贴申请受理时间结束后,由区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后统一发放补贴。
(七)因购房人自身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能及时办理,导致购房消费券失效或申请材料提交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造成消费券无法兑现的,相关责任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八)一套房源不能同时享受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及购房补贴政策,若同时满足政策要求,购房人可选择就高申请补贴。
(九)购房消费券政策与人才房票补贴政策、旧房装修及厨卫改造奖励补贴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享受。
(十)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补贴的购房人确需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应补贴,退房前需将补贴金额退回至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撤销的材料之一。
(十一)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政策补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备案或者通过合同变更、合同撤销重新网签备案等形式更改合同签订时间至活动期间的房源,不在此次政策补贴使用范围。
(十二)如经核实发现购房人存在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政策补贴的,将取消购房人享受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如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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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住建局
技术|张艳
制图|张琪
编辑|张琪
责编|覃小芸
审核|鲁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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