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级的县委书记、县长,为什么是省管干部?

文摘   2024-10-21 19:00   贵州  
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干部的管理原则是下管一级。
根据这个原则,省管干部一般就包括地级市的“四大班子”成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直部门正副职,省属高校书记、校长,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等也是省管干部。
也就是说,省管干部主要是厅级和副厅级,市管干部主要是处级和副处级。
那么,作为正处级的县委书记、县长,究竟是省管干部,还是市管干部呢?
贵州省委组织部近日发布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似乎给出了答案。
贵州省委组织部10月20日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
其中:徐勃,男,汉族,1986年1月生,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榕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
徐勃2021年调任贵州省榕江县委副书记、县长,因推动“村超”火爆出圈,备受关注。此番,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
此次与徐勃一同公示的省管干部,还有张如仲、卢天成、李隆,他们均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
由此可见,贵州将县级党政“一把手”,纳入了省管干部的序列
事实上,将县级党政一把手逐步纳入省管干部,在全国层面已有10多年的历程。
不过,相比县长,县委书记似乎更早被纳入省管干部。
由于县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县(市、区)委书记的任用,各省份一直高度重视。
2006年起,广东、江苏等省开始提高县委书记级别,出现厅级的县委书记,例如,由市委常委兼任县委书记等。
此外,中央层面对县委书记这一特殊岗位也逐渐重视。
2009年4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时任中组部主要领导公开表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
从2009年上半年,云南、河北、湖南等省份相继落实中组部要求,规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需按程序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这是自1983年实行干部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管理体制后的一项重大调整,在此之前部分省份将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权下放到地市级党委。
而随着干部管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地方陆续将县长的干部管理权限,也由市管上移为省管。
换句话说,越来越多的省份将县级党政“一把手”,都纳入了省管干部的序列。
因此,越来越多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的任前公示,都由省级党委组织部公告发布。

*资料: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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