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集团:AI市场公平竞争指导原则

文摘   2024-10-29 17:37   北京  

全文约3700字,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文|黄潇怡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工程师

   侯文兴  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实习生


七国集团(G7)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的代表,于2024年10月3-4日在罗马召开峰会,旨在推动G7成员国之间的协作,确保人工智能(AI)技术的健康发展和应用,同时维护开放、公平和可竞争的市场环境。此次峰会的计划是2024年3月14-15日的G7工业、技术和数字部长会议达成的,由七国集团轮值主席国意大利的竞争监管机构意大利竞争管理局(Autorità Garante della Concorrenza e del Mercato)主办,延续2023年东京G7竞争峰会的讨论,讨论由AI技术——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 基础模型和算法的快速和广泛发展引发的竞争问题。峰会结束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Lina M. Khan以及其他七国集团竞争管理机构代表和政府政策制定者发布了《数字竞争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强调了人工智能相关市场中潜在的竞争问题,并确定了确保人工智能市场公平竞争的指导原则。



一、当前AI市场竞争情况



(一)AI市场的特性引发相关竞争问题

AI市场的某些特征,特别是GenAI 技术栈中的特征,可能导致市场力量集中、限制竞争并阻碍创新。这些特征包括高昂的成本、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网络和平台效应等,成为新进入者的壁垒和先行者的奖励。同时,专有数据的积累以及数据规模效应将进一步加剧市场力量的集中趋势。公报确定了AI市场,特别是GenAI 领域的潜在竞争问题,如下:

一是对关键AI投入的集中控制可能会使少数企业占据关键市场地位。GenAI 开发所需的基本投入(例如计算基础设施、专用芯片、数据和人才)的可用性和可获得性可能会造成竞争瓶颈,已占据关键市场地位的企业可能会利用现有或新出现的瓶颈,减少竞争并限制新进入者的市场准入。此外,能源资源的获取也可能成为瓶颈,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部署的扩大以及人工智能模型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

二是占据关键市场地位的企业可能滥用其市场力量。当前占据主导地位的技术平台往往活跃于AI堆栈的多个层面,可能通过反竞争的自我偏好、捆绑销售、搭售或其他做法滥用其市场力量,从而有效地限制消费者选择并提高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进入门槛。

三是在现有数字市场中拥有巨大力量的企业可能会将其力量扩展到相邻的AI市场。这些企业通过网络效应、数据反馈循环和跨生态系统集成,可能会提高进入壁垒并遏制竞争。

四是在现有数字市场中拥有巨大力量的技术企业与AI企业之间的复杂合作关系和许可协议可能加剧相关市场竞争。优势企业可能通过从其他AI企业获取关键人才和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在不引发合并审查的情况下巩固其在AI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并削弱竞争。

五是AI和算法的使用可能会促进企业之间的共谋。企业之间更容易协调价格或工资、分享竞争敏感信息并破坏竞争。通过算法实施的共谋是非法的。此外,AI 技术还可能被用于监控定价和不公平的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AI市场竞争风险可能引发社会其他关键方面相关风险

虽然AI对创新和经济增长具有巨大潜力,但也会对社会带来多种风险,而这些风险可能会因AI相关市场缺乏竞争而加剧。公报强调了以下几点风险:

一是人类创新和版权。GenAI系统在训练过程中严重依赖人类的创造,如知识、艺术、写作和思想等。在此过程中,GenAI系统可能会损害内容创造者和创新者的利益,使人类劳动得不到充分的报酬,同时抑制人类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此外,由于缺乏足够竞争,AI企业对内容创作者作品的使用拥有垄断权,并阻止小型AI企业获得相同的资源。与之相比,支持版权输入数据的竞争市场有更好的同意模式和补偿模式,从而进一步鼓励投资和创作更多的素材来训练可靠、安全的AI系统。

二是消费者保护。AI生成的输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偏好,阻止消费者作出明智的决策。确保AI系统不会通过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扭曲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对于保持消费者信任和促进健康的竞争环境至关重要。

三是隐私和数据保护。AI系统的开发和训练通常需要收集、聚合、处理和使用大量个人数据。公报强调,处理这些数据必须严格遵守现有的隐私规则和法律。保护个人数据对保持公众信任并确保AI发展,以及尊重个人权利至关重要。在AI相关市场中的良性竞争也有助于限制有害行为并增强隐私保护。



二、确保社会从AI中受益的指导原则



鉴于AI领域的快速变化,公报提出了以下指导原则,以实现竞争力并促进创新:

一是公平竞争。AI市场应保持可竞争性,不受现有企业有害竞争行为的扭曲。应采取措施防止现有数字和技术企业利用其主导地位排除竞争,利用AI堆栈中的现有或新出现的瓶颈,进行不公平交易,并阻碍对竞争有利的创新。此外,企业不得使用AI、机器学习或算法来规避竞争过程,例如通过不当分享竞争敏感信息或通过定价算法进行勾结等。

二是公平获取和机会。进入市场的壁垒范围将影响AI市场的机会、创新和增长。获得关键投入对于AI系统在AI堆栈各层的开发和部署至关重要,从AI芯片到基础模型再到下游应用。开放性有助于促进市场准入机会,例如要求某些AI模型的组件(如训练数据)公开可用。能够灵活切换或使用多个竞争性AI系统,将使消费者、企业、竞争和创新都能受益。

三是选择。消费者和企业如果能够在各种产品之间做出选择,将受益匪浅,且他们必须能够获得清晰、准确的信息,以便在AI服务和产品之间做出明智的决定。AI市场中的多样化商业模型(包括公共、可免费访问的基础模型、许可模式和专有系统)有助于促进选择和市场韧性。

四是互操作性。互操作性和开放的技术标准在促进创新、减轻市场力量集中和防止消费者和企业被锁定在封闭生态系统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数据的可移植性可以减少锁定并促进竞争。但需要密切审查以互操作性要求为由,牺牲AI模型和系统的隐私性和安全性的行为。

五是创新。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应致力于创造条件促进AI市场中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新AI技术应以透明的方式开发并推向市场,明示其能力和使用情况。

六是透明度和问责制。透明度对建立AI技术的信任至关重要,用户应了解用于训练AI模型的数据类型和来源,如何实施和使用GenAI的服务,以及这些系统在准确性和可靠性方面的局限性。应努力在这些关键维度上促进竞争,并防止可能导致恶性竞争的行为。AI开发者和部署者应对其可控制的领域负责,确保企业和消费者充分了解AI系统相关风险和漏洞并免受其影响。



三、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应采取的措施



公报强调了竞争管理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在应对竞争威胁方面的重要作用,即使用现有的执法和监管工具来保护AI市场中的竞争,并主动应对可能对竞争构成威胁的风险,防止这些风险成为根深蒂固或不可逆转的因素,从而破坏开放、公平和可竞争的市场。

一是积极的反垄断执法。尽管AI产品和市场的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但需高度警惕AI相关市场中的市场力量集中以及使用AI技术进行共谋的潜在风险。因此,积极及时的竞争执法至关重要,应利用相关权力和法律框架来保障数字市场和AI领域的公平竞争,确保AI的红利能够充分实现并广泛惠及我们的经济和社会。G7竞争监管机构将将前瞻性地考虑恢复竞争的补救措施,并密切关注AI系统和产品相关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协议和新兴市场结构方面。

二是数字和AI专项监管。数字市场和AI领域的政策应具有适应性和前瞻性,且监管和执法方法必须考虑技术进步。监管框架和政策可以补充竞争执法工作。多个G7国家实施数字法规和新规以改善数字市场竞争。AI专项法规和政策,连同其他监管和政策方法,将有助于确保AI系统的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开发和部署。此外,应重视与相关领域监管机构的合作,确保相关法规支持AI相关市场的竞争。例如,公共政策支持超级计算能力的获取可能会减轻GenAI模型开发的进入障碍。

三是增强数字能力。应深化和提升对AI技术、基础商业模式,及可能产生或加剧竞争和消费者风险与损害的相关实践的理解。竞争监管机构内部的技术能力需提升,包括提高数字技能和能力,利用可用的技术、前瞻性工具和执法权力来发现AI市场中出现的竞争风险并有效应对。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G7成员国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应加强对话和知识共享。在迅速的发展的全球AI市场和数字市场中,国际合作至关重要,必须共享全球专业知识,相互学习彼此的经验和见解,以确保竞争政策和执法有效应对AI技术带来的挑战。此外,在处理数字市场和AI领域的竞争方面,应注重参与其他国际论坛,如国际竞争网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等。

五是多学科方法。AI相关竞争问题与更广泛的政策领域之间的交叉需要多学科方法。应关注不同政策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各自司法管辖范围内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G7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将继续促进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监管和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包括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



四、总结及下一步计划



公报强调了竞争管理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在应对竞争威胁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确保数字市场和人工智能的公开和公平竞争,并寻求确保人工智能的好处得到充分实现并在整个社会广泛普及。G7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将持续促进在数字竞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分享与新政策方法、现有和新兴技术、新法律和修订法律、监管工具以及数字市场执法进展相关的知识和经验。G7竞争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将于2025年在加拿大继续进行讨论。


参考文献:

1.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4/10/federal-trade-commission-justice-department-participate-summit-g7-enforcement-partners-artificial
2.https://mp.weixin.qq.com/s/7QtickvGMUnVazaISE-_Ng
3.https://en.agcm.it/dotcmsdoc/pressrelease/G7 2024 - Digital Competition Communiqué.pdf

数字经济与社会
拥抱数字时代浪潮,探寻数字经济规律,建设数字美好社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