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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绩效工资管理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事业单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
做好绩效工资管理,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
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事业单位”一词最早出现在 1955 年发布的《关于
一九五四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五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1963 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规定》指出,
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
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且其经费从国家事业
费中支出的单位。1965 年发布的《关于划分国家机关、
事业、企业编制界限的意见(草案)》规定,凡是直接从
事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文化生活等服务活动,产生的价值
不能用货币表现,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列为国家事业
单位编制。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事业单位的划分做出了
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类型及划分依据如表 1 所示。2006 年,我国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
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组成情况如图 1 所示。该制度自实
施以来,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
著成效。实施绩效工资对调动事业单位员工积极性、促进社会
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09 年,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分三步实施。其具体实施步骤如图 2 所示。2021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
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
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职务科技成
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
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
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
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此,事业单位
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被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有助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进一
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下,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完善的内
部分配与绩效考评机制,打破“大锅饭”,真正实现按劳
分配,保证工作人员付出的劳动与报酬之间的平衡,从而
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下,事业单位可以对业务水平高、
工作能力强、绩效成绩好、岗位贡献大的工作人员进行奖
励,以引导工作态度消极、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端正工作
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一方面,完善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能够吸引高端专业
技术人才的加入,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具体
来说,在吸引人才方面,事业单位的优势包括:执行国家
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其工作人员能够充分享受国
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
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或集体,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等等。 另一方面,绩效考核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的
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保证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绩
效考核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性、绩效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与
公正性,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增强人才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从而留住人才。 事业单位需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重视绩效工资制度;宣传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必要性,解读绩效考核与绩效工
资之间的关系,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绩效工资制度的重
要性。要想切实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事业单
位就需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
主决定绩效工资的分配。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
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
机制,妥善处理各部门、各工作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
关系,使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关键和
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
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分级分类、简便有效,考用结合、奖惩分明”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年
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是指以年度为周期,
综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表现。其考核结果一般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
是以聘用(任)合同为依据,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
全方位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个完整聘期内的总体表
现。其考核结果一般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
理政策,综合考虑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发展阶段、行业特
点及财务状况,分类核定并动态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相关部门需要落实以提升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
分配政策,将原绩效工资专项核增政策转变为单列薪酬制
度。对按规定为少数科研人员、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现金奖
励和特殊薪酬,相关部门应进行定向分配和单列管理。需
要注意的是,单列薪酬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
得用于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其他项目,不作为事业单位下
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 当事业单位选派工作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直接投资(指
导)关系的企业、社会组织工作时,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
应在该事业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并纳入该事
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同时,当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
经主管部门或所在事业单位同意,在确保做好本职工作、
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与该事业单位没有直接投资
(指导)关系的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时,专
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合法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纳入该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此外,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应
如实将创新创业收入报所在事业单位备案,并按相关规定
缴纳个人所得税;该事业单位应在本单位工资统计年报中
如实上报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监督管理,保
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监督管理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从
而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梳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监督管理
流程,明确各环节的重点检查内容,如绩效考核方案和绩
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的制订情况、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
核结果的挂钩情况、绩效工资单列薪酬及高层次人才薪酬
激励与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政策的落实
情况,从而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需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
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绩效工
资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发放绩效工资;严格执行绩效
工资发放制度,禁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
何奖金或津贴补贴。对不按规范程序和要求分配内部绩效
工资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坚决予以纠正。对超出绩效工资
总量自行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的事业单位,除核减该事业
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之外,相关部门还应将该事业
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相
关部门应追究该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完善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因
此,事业单位需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重视绩效工资制度,
不断增强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同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
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健全绩效工资核定调整
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单列薪酬制度等措施,充分发挥事业
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从而推动事业单位高
质量发展。(《质量与市场》 2024年第4期,作者单位:张树军,浙江省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江美霞,浙江省遂昌县图书馆)来源:人事工作者/制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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