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出镜:《决定》细细读,每天三分钟,一起读《决定》学《决定》。在《决定》的第五章“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今天的关键词,我们就聚焦“地方附加税”。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陆续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通常被称为“两费一税”。这三者有很多共同点,比如征收对象都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都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乘以相应的税率或者费率,但是在具体税率和资金使用方向上存在差异。那么合并以后,跟现行税制相比,有哪些好处呢?我们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谢芬芳:
简化统一,这就是关键词,可以大大提升我们的征管效率,有利于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调动地方积极性拓展地方税源,提升地方附加税费征管的规范性、统一性和协调性,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记者出镜:在我们国家,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只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合并以后,地方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一定幅度内确定税率,相当于是扩大了地方的税权。另外,原来的税和费是必须专款专用的,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就只能用于城市建设,教育费附加,就只能用于教育,限制性很强。合并后,将为地方增加更多的弹性和空间。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谢芬芳:
它会赋予我们的省一级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湖南省一定要做好提前谋划,充分考虑各方诉求,进行科学预测,制定适用于本省的改革方案。要抓住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之机,拓展地方税源。
记者出镜:《决定》中提出的“地方附加税”,将极大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们也期盼,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好这次改革机会,合理设置和调整地方附加税,让资源配置更优化、税收征管更高效,也让社会经济发展更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