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出镜:决定细细读,每天三分钟,一起读《决定》学《决定》。在《决定》第十章“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当中,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部分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今天的关键词,我们聚焦“文化遗产保护督察”。
截至目前,我国拥有76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国有可移动文物,40项世界文化遗产及4项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是名副其实的文物资源大国。它们星散在锦绣大地上、绵延于岁月长河中。这些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丰厚“家底”,该怎么样守护好、管理好?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就是用来守护它们的一个强有力机制。
中南大学副教授 米莉: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首先是有助于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因为文化遗产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周边历史环境、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深度联结,彼此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比方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老司城遗址,需要保护的就不仅是古城遗址,它周边的环境、村民的生活状态,语言、文化传统、习俗和非遗传统等等都需要活态的保护。
记者出镜:湖南推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将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的法定保护空间和风貌管控空间范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实施城头山遗址、炭河里遗址、铜官窑遗址、老司城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
相对应的,保护工作就超出了文物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成为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参与,多方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就涉及到“谁来进行统一督察、督察什么、如何督察”等关键问题。如何建立好这一制度,我们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中南大学副教授 米莉:吸纳更多的社会专业机构参与相应评估,为督察机构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除此之外,还要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督查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注重在历史文化中挖掘当代价值,同时,积极推进地方文物保护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强对文化遗产安全形势的监管,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记者出镜:文运与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是我们的历史责任。阔步新征程,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我国文物领域各项改革将继续向纵深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坚实文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