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西青区精武实验幼儿园幼儿张某某拍打班内一名听力障碍幼儿,教师刘某某出于教育目的,让班内其他幼儿先后对张某某进行推搡、拍打,造成不良影响。11月6日刘某某已被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幼儿园及相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并以此为诫,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幼师教唆多名幼儿“教育”同学?
这只会让问题更糟糕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通报与园方的介绍都证实,此事的起因与一名男孩对班上的特殊孩子有不太友好的行为有关。据介绍,老师与家长有过沟通,但效果不好。为了教育这名孩子,便让其他孩子对这名同学进行推搡、拍打,这种方式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老师为何让班级同学一起“教育”调皮的孩子?估计是想以这种方式让孩子体验被他人欺负的滋味,在“感同身受”之后,能认识到自己行为对他人的伤害,在换位思考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而改变自己的行为。
涉事老师已被处理(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但老师的这种教育方式显然是错误的。教育是启迪心灵的工作。幼儿园的孩子,处于一个懵懂的年龄,教育方式不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言传身教来引导孩子成长。教唆班上同学对调皮孩子轮流推搡、拍打,岂能达到教育目的?这属于以暴制暴的方式,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哪怕短时间在表面上能吓唬住孩子,显得粗暴管用,实际上并不可取,因为这给孩子起了不好的示范作用,孩子将来也可能会以这种方式去欺负他人,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幼师教唆多名幼儿以欺负人的方式“教育”同学,这实在是匪夷所思,既有违教育的初衷,也违背了相关规定,只会让问题更糟糕。根据学前教育法的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当爱护儿童,具备优良品德和专业能力,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不得歧视、侮辱、虐待儿童;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危害儿童身心安全,造成不良后果。有违反规定者,依法给予当事人、幼儿园负责人处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证书。
另据报道,涉事老师在上门道歉时,家长不接受,还扇了老师几个嘴巴子。家长的这个行为也不对,虽然孩子在学校被老师如此对待,心生不快,但也不能反应过激。这是重复了涉事老师“以暴制暴”的处理方式,把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了。
如今涉事老师已受到处理,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事后也深刻认识到错误,希望此事能有个令各方满意的结果。涉事老师的教训也值得其他人吸取,教育方式不能失之简单粗暴,更不能违背师德师风的要求。教育要有耐心与爱心,可以有细腻与温情,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以不当的方式把问题复杂化,一招不慎,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