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山:做实点题监督 靶向发力护航产业振兴
“古夫镇深渡河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唐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电费的方式,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1.55万元归个人使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1月下旬,兴山县96个村(社区)第四十六期“以案说纪”微课堂准时开讲,现场通报了一起村(社区)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此前,兴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县乡村三级联动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监督检查,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深渡河村集体资金电费支出异常,经过深入核查,最终揪出了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唐某的违纪问题并严肃查处。
今年以来,兴山县纪委监委针对去年查处的虚假验收套取小水果产业发展基地项目资金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信访举报件及问题线索,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突出问题作为“小切口”,组建专班对16个重点村(社区)开展下沉调研,将资金拨付使用、产业发展效益两个方面作为监督重点,聚焦“柑茶菜烟畜果”六大主导产业重点建设项目,靠前监督、系统发力,以全周期监督方式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项目廉洁高效,为产业振兴注入廉动力。
图为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峡口镇岩岭村走访了解产业资金落实情况
“我们通过搭建‘职能部门提级监管先行、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跟进、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强、深入不够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科介绍,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排查,共核查各类专业合作社48个、项目资金246项4256万元,并通过完善“室组地”联动协作区机制,迅速查处2起通过合作社套取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典型案件,立案9人。
为全面拓展治理成效,兴山县纪委监委构建查办案件、健全制度、教育警示的闭环工作机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案发单位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32场次,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制定规章制度13个。同时,构建信息互通、随机走访、定期调度等机制,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实行全流程监督,发挥制度常态长效治理效能,确保项目清廉、群众受益。(兴山县纪委监委)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