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点击查看

政务   2024-11-22 16:29   湖北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在支持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快收好这份政策清单


公益性岗位安置


政策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此项政策,长期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当年度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此项政策,长期执行




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对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此项政策,长期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此项政策,长期执行




失业保险待遇


政策对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政策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此项政策,长期执行


编辑:王映婧

初审:肖晨

审核:刘婧媛

终审:王光斌

郧阳就业
规范管理城乡劳动力,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城乡劳动力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征收审核与发放、开展就业援助、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劳动服务企业及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与指导。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