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申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湖北省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可以申请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享受标准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
申请材料
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各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
0719-7231478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作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享受标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湖北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职工花名册(原件1份);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
0719-7231478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一年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5.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6.返乡人员外出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申请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咨询电话
0719-7231478
编辑:王映婧
初审:肖晨
审核:刘婧媛
终审:王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