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青城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发现,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居民卜某(女)不能准确表述自己的身份信息。派出所民警在山西及周边省市开展了大量核查比对工作,成功于11月26日与该女子父亲卜某贵(晋中市榆次区居民)取得联系。经警方确认,卜某(女)系卜某贵直系亲属。经初步调查,卜某(女)于2011年5月从家中走失,后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居民张某收留,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对山西被“收养”13年的那位女硕士,有件事我很好奇。
疫情期间的时候,和顺县,也就是女硕士被“收养”的那个县,曾经进行过不止一次的全员核酸检查。
我想大家应该都清楚,那时候,每人一个健康码,没有健康码寸步难行。而全员核酸,更是原则上不能遗漏一个人,而且每个被检查者都要提供明确个人信息。
这个被“收养”的女硕士,是如何躲过全员核酸检查?如何没被发现的?
答案只有一个:
所谓的“收养”者,并非不懂法律,并非无知呆傻,而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收养”行为见不得光,所以故意隐藏了她的存在,而他的邻居,该村村民,以及村委各级领带干部,都心照不宣的帮助他隐藏这个大活人的存在。
收留与拐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要把“恶”写成了“善”,恶善不能混淆。失踪十三年,却生了两娃?想想就知道不合常理,打击拐卖行为,人人有责!“一定要抠字眼“收留”这两个字吗?也许是因为女方亲属找到她后选择了不追究,人回来了就好。那么即使事实是这样的话,当然可以尊重女硕士亲属的选择,但是也仅仅是尊重。因为,所有女性愤怒的点不仅仅是‘收留’二字,而是官方通报如此轻易的用了‘收留’二字,他的公信力似乎就只剩下了‘公’信力,百姓里的女性群体并没有被尊重、被保护。甚至女性所遭受的苦难,仿佛就是那么理所应当的要求着要宽容,要懂事,要安静的息事宁人。这是在公然的告诉大家、告诉这个社会,只要解决了有资格提出质疑和追究的当事人/当事方,一切犯罪行为就可以美化为‘收留’,而且,仅针对女性。于是我们看【女硕士被收留】,像是看未来有可能遭遇此难的同为女性的人,让人震惊、愤怒。我们无法接受口口声声男女平等,但我们的‘委屈’不被看到,我们生存的空间还被别人大度忍让。凭什么呢?凭什么美化女性的苦难,那是真的佩服、怜惜女性,还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女性去‘无私’奉献、牺牲、服务男性呢?女硕士本子上写下的第一条信息是“跑”,我每次想起,都只觉得耳边听到了女性的呐喊,如此震耳欲聋,让人灵魂颤栗——跑!跑!反抗!一个工科女硕士某天突然出走,自己从家里莫名其妙走失,在离家不到200㎞村庄,被“好心人”【收留】了13年。
但生有12岁的孩子,还不止一个子女,目前精神状态差,无法准确描述自身情况
她的手写字迹里,第一个字写的是【跑】。
女生家人报过110可不仅没有音讯,她的信息甚至躲过了7次人口普查,以及3年的疫情核酸检测。
这是哪门子蓝纸白字的收留❓美化犯罪是什么心理❓怎么不见说有煤窑收留流浪汉,并提供长期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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