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丛》孙培福主编做客赣江法学论坛

学术   2024-05-20 09:56   江西  







《政法论丛》孙培福主编做客赣江法学论坛







5月17日晚上,赣江法学讲坛第八十九讲——“法学论文的主观认知与客观论证”学术讲座于法体楼Q40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政法论丛》主编孙培福老师主讲,法学院易有禄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

孙培福老师从事《政法论丛》主编工作十多年,深刻了解法学论文中期刊收稿的追求及对作者投稿的要求。在本次讲座中,孙老师以自己多年的审稿经验,提出了与过往法学论文写作不同的要求和见地。

孙老师指出,法学论文的写作应当遵循客观规律,根据客观规律一步一步进行推导,而不应当只是对所从事行业主观认识的宣泄和臆断。在研究生写作层面,大部分学生还停留在对自己主观认知的表达,凭感觉抒发自己的想法,存在堆砌文字的现象。孙老师强调论文写作中应当遵循三个客观:首先,论据客观,包括所引用的理论客观、案例客观等;其次,论证方法客观,运用客观的形式化架构和论证方法,对论据进行分析与重建;最后,论证结论客观,法学论文应当遵循客观事实和归路,是成秩序的、能够体现一定审美价值的、和谐的产物,应当是客观论证的证成活动。

孙老师还指出,法学不应该只是“埋头苦干”,它涉及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方方面面,从近期兴起的chat GPT、个人数据、区块链等研究领域就能看出,法学是与时俱进的,它涉及不同领域的知识,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同时,孙老师也对研究生同学的选题提出了一点建议以供参考:可以涉及不同的部门法或学科进行交叉研究,例如,当研究某一环境法问题时,可以思考是否涉及刑法、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问题。

讲座的最后,孙老师与同学们友好交流,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疑问,同时对同学们今后的学习生活予以建议和寄语。本次讲座以法学论文的主观认知与客观论证的新视野翻开了同学们对专业认知的新篇章,相信同学们从讲座中收获了新的启发和见解。

图片丨王晨

文字丨王晨

编辑丨贝聿恒

审核老师丨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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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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