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贵松教授做客赣江法学讲坛

学术   2024-06-02 23:06   江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王贵松教授做客赣江法学讲坛



6月1日下午,赣江法学讲坛第九十五讲《法治国家的安全观》于法体楼Q40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贵松教授主讲,上海政法学院王卫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何颖教授进行评议,法学院袁明圣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



“为何安全越多,自由越少?”王教授以安全与自由的时代之问为引讲述了法治国家与自由及安全的关系。法治国家与自由的关系可从分配原则和组织原则两部分进行分析。从分配原则看,个人的自由领域被预设为一种先于国家存在的东西,原则上不受限制;而从组织原则上看,原则上受到限制的国家权力由几个机构共同分享,并被纳入一个受限定的权限系统中。安全的需求先于国家而存在,推动了国家的形成,因而国家具有保障安全的目的和保护义务。



王教授通对比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对安全的保障,讲述了安全保障对自由的威胁。面向过去,危险是具体的。危险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警察的介入是基于对危险的防御,保障个人安全即为保障自由。而面向未来,危险具有泛在性。危险的不稳定性更需要行政规制进行信息搜集、风险预防,自由为安全中的自由。



不自由,无安全。在讲座的最后,对于安全和自由的处理,王教授提出了建议。他认为,不是从漠然的“安全”或者“自由”,而是从危险、风险以及具体的基本权利及其限制程度的角度来思考国家介入的根据和界限。面对纷繁的社会,我们需要区分安全的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区分安全的传统问题与现代问题,探索安全与自由的两全法。 

在王教授的详细讲解中,参会师生都对法治国家的安全观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片 | 郑茜

文字 | 徐同

编辑 | 陈馨

审核老师 |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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