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学院张泽涛教授做客赣江法学讲坛
学术
2024-06-26 09:13
江西
6月24日上午,赣江法学讲坛第九十七讲“行刑衔接视野下的企业合规”于法体楼Q402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广州大学张泽涛教授主讲,法学院副院长谢小剑教授主持,法学院张怡超老师、刘孝敏老师、张沈锲老师、冯思柳老师等师生共同参与。讲座伊始,张泽涛教授指出,目前实务界和法学界对于企业合规的研究存在“碎片化”、“片面化”和“主观化”现象,应当以行刑衔接为切入点,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中心的企业合规体系。随后张泽涛教授指出,国内绝大多数涉企类犯罪,均有行刑衔接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规章予以调整,国务院各部委与最高检也发布了许多涉及行刑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说这个方面的法律规范比较完整。涉及企业犯罪往往都比较专业,行政监管部门要比司法机关更加熟悉情况,在调研时,有的行政机关表示,他们出具的专业性意见是司法机关参考的重要依据。张泽涛教授认为企业犯罪绝大多数属于行政犯,只有在行政监管严重失灵且适用行政处罚不足以惩戒时才能启动刑事追诉。对于合规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依赖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监管;对涉嫌违法犯罪企业决定适用行政激励与刑事激励时,必须依赖行政机关所收集和认定的技术证据。同时张泽涛教授从行政机关在落实企业合规计划中贯穿责任主义等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中心的企业合规体系。讲座的最后,张泽涛教授认为企业合规本质上属于中国特色行刑衔接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应从行刑衔接的视角,将责任主义贯穿到企业合规的行政与刑事归责中,可以解决法理与实务中的难题。当前《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问题成为学界热点,但是张泽涛教授认为,企业合规不是刑事诉讼法领域能解决的问题,甚至不是法学一个学科能够研究透彻的,因此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然而当前的研究不够充分,立法时机不合适。
与谈环节,多位同学就企业合规的有效性标准、行政监管的覆盖范围等问题与张泽涛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谢小剑教授在讲座最后表示,本次讲座关注的是前沿热点,讲授的内容十分完备,涉及到企业合规的方方面面,张泽涛教授选择的切入点独特,展现出不一样的观察视角,同时在论文选题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对于学生拓展学习视野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本期赣江法学讲坛第九十八讲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图片 | 李天诚
文字 | 李天诚
编辑 | 罗书杭
审核老师 | 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