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天津市武清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来自一名8岁小朋友的申请。他由妈妈领着,安静地跟在妈妈身后,没有同龄小孩子的淘气和活泼。因他的爸爸在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对方肇事司机刘某负全部责任,但是事故赔偿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所以他和妈妈来寻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
调解员受理案件纠纷后,立即向办案民警了解案件的详细经过及双方当事人、事故车辆保险等情况。经过对案情的梳理和研判后,人民调解员认为一次性将该事故调解处理的难度较大,于是启动“化整为零的快速赔偿机制”。
首先,调解员稳定受害者家属情绪,将案件涉及的法定流程与相关法律和理赔的可能情况及时告知,让受害者家属充分知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者家属对案情走向有所了解,情绪也随之稳定。其次,调解员及时与办案民警沟通,请其将案件的进展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阳光执法,增加对交警与人民调解员的信任。最后,调解员将当事人约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共同协商事故赔偿金额及赔偿时间,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人民调解员的关爱和用心,也体现了调委会的公正执法。经调解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虽然对方肇事司机刘某没有第三者责任险,但刘某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富裕,他愿意在最大能力范围内对受害者家属给予赔偿,积极争取受害者谅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愿赔偿朱某家属车辆损失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等事故赔偿共计210万元。
这只是天津市武清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完善调解服务模式,创新工作思路,多元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联调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程序简单、方便利民、贴近群众、不伤和气的特点,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共同协作,积极承接其转递的案件纠纷,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当事人提供简单、快捷、公开、透明的调解服务。
他们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酿成更大的悲剧。因此,他们第一时间针对纠纷发生的主要事实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把调解的重点放在认真倾听上,深入了解双方关于对事故发生的缘由、各自的想法,稳定双方的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他们深知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失控,观点尖锐对立。因此,他们坚守“事故当事人都是受害者”的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倡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面对哭天喊地、剑拔弩张的对峙时,迅速缓和矛盾、稳定事态,一步一步增加当事人的信任,一步一步打通理赔的环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他们深知释法说理也是法治宣传,解决一个纠纷的同时也是一次法律宣传教育。因此,他们主动结合案情向当事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边调解边普法,让当事人明晰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同时耐心细致地梳理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等,帮助当事人对自身诉求进行合理的调整,进而更好地达成一致意见。
五年来,武清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案件6100余起,涉及人数1万余人,涉及金额5000万余元,接待法律咨询7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真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调解为民、调解惠民,人民调解这一“东方之花”更加绚烂绽放。
来源:武清司法
审核: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