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区持续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为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已累计节省医药费用达299.98亿元。
我区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群众可以在定点药店购买到集采药品。(资料图)
集中带量采购是以“团购”的方式,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达到有效挤压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水分”的目的,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自治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目前已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医疗机构的分级采购体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采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全面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多层次推进省级(含省际)带量采购,积极探索区域联盟集采,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参与48批1204种药品和49批128种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落地实施的集采药品共36批1083种、医用耗材24批50种。
在集采到期接续方面,自治区医保局参与广东、河南等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接续工作,完成了3批药品、2批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以及5批药品、4批耗材采购期内接续,巩固改革成果。
同时,我区药品集采结余留用工作也有序推动,各地医保部门已向定点医疗机构发放8720.83万元结余留用资金,发挥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参加集采的积极性。
我区探索 “南北中”区域联盟效应有效放大。其中,“中部联盟”今年完成首轮区域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选结果已在全区医疗机构落地执行,涉及药品品种13个,平均降幅超过50%,涉及医用耗材2类,平均降幅超过70%。“南北中”区域联盟的第二轮集中采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统筹安排分别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牵头,计划完成集采药品不少于15种、医用耗材2种以上。
自治区医保局将持续提升医药集中采购力度,并将牵头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采工作,持续放大集采改革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