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管局的一则罚单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6月27日,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公司(下称“青岛兴信昌”)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涉及金额1.86亿元,被国家外管局青岛分局处以罚款1863元。
国家外管局对资金跨境的处罚并不罕见,往往都是定期对外公布一批罚单,市场对此见怪不怪。对青岛公司的这个罚单,涉及金额和罚款规模也不惊人。之所以能引发媒体关注,是因为:
这家青岛公司已经做了FDI外汇登记。
资金入境方式是合规的,怎么还要高额罚款呢?
表面合规
实质重于形式,国家外管局认为它只是表面合规。
6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分局对外表示“”
该企业具有“假外资”空壳企业典型特征,如无生产经营痕迹、无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仅为挂名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境外股东公司实控人为境内个人、资金快进快出等,资金汇入后通常快速结汇全额转移到疑似地下钱庄控制账户,形成循环操作。
这类采取“资本金汇入+地下钱庄汇出”的虚假外资模式,既不能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完全背离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政策初衷,而且还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形势判断的准确性,不利于宏观经济决策。外汇局对虚假欺骗性交易一直采取绝不姑息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
根据外管局的说法,这家青岛企业虽然做了FDI登记,但犯了三大错误:
1、公司无实际运营
FDI叫“外商直接投资”,是吸引外资投资国内经济,但这家国内公司根本就没有实际运营,突然要引入1.86亿元的外资,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
从事后来看,引进的外资的确没有投入生产,而是纯粹的金融投机行为。
2、实际控制人不是外籍
我们知道,FDI的一大要求就是:境内公司股权穿透,实际控制人是外籍人士。只有这样才叫外资。但青岛公司的境外公司的股东看起来是外籍人士,但仅仅是代持,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神秘的实际控制人其实是境内人士。
这就是典型的“假外资”。
3、结汇支付不合规
外资通过FDI进入国内公司的资本金账户,然后根据合同、发票等证明,将外币结汇成人民币在国内支付使用,并投入到实际的生产经营中。
但这家青岛公司的结汇支付,跟生产经营无关,都转入到了地下钱庄账户,形成资金空转和金融投机。
所以,通过上述种种迹象的分析,这家青岛公司虽然做了FDI登记,但资金跟外资无关,资金使用还违规。他们这么做,根本就不是为了外商投资,而是想方设法将境外资金换成人民币在国内使用。
这种行为跟投资无关,而是为了境内提现。
只是没想到,费尽心机,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1.86亿本金没了,还要罚款1863万元,偷鸡不成蚀把米。
假外资的盛行
青岛兴信昌的“假外资”操作,并不罕见,很可能已经在各地盛行。
最近两年,外资撤出比较多,一些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方面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上面有外资的业绩指标,下面是外资的不断撤出,这可咋整?
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就跟当地的经商人士商量:你想在我们这里拿工程、拿地、拿优惠政策,那么你就帮我引进点外资,各取所需。
经商人士就在市场上拼命拉外资,还承诺给返点,我们沛尧这样的代理也成为他们的寻找对象。我们沛尧就遇到过不止一个这样的情况。
于是,假外资就在各方的撮合下,逐渐盛行开来。
尤其以山东居多。现在山东的FDI项目,就进了不少银行的黑名单。
他们通常是这么操作的:
先把国内资金弄出去,或者找资金在境外但需要入境的中国人,再找一个信得过的外国人来代持境外公司的股份,包转成合规的FDI外资。最后一步,就是跟国内资金方谈好,FDI资金入境后,快速结汇提现。
整个过程,完全是外商投资行为无关,完全就是资金入境提现的金融投机。
但结局是皆大欢喜:资金披着合法外衣顺利入境了,政府的FDI统计数据好看了,资方拿到了中意的政策和项目,代理赚到了服务费。
但这种纯粹的“假外资”,危害较大:
1、会导致境外黑钱涌入国内,影响金融稳定;
2、造成外资统计数据的水分较大,干扰国家宏观政策对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
所以,这是国家外管局严厉打击的对象。
做了FDI外汇登记的青岛兴信昌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看起来很冤,其实一点也不冤。
国家要的不是表面漂亮的外资数据,而是FDI能实实在在地促进中国经济发展。
那些“假外资”的投机取巧行为,既给自己埋下了地雷,也给国家决策造成不利影响,还是别贪图一时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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