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烟花爆竹在增添节日氛围方面有着传统的作用,但同时其燃放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如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以及对空气质量产生严重污染等。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方案。
二、管控目标
显著降低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包括火灾、爆炸以及人员受伤等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改善区域内空气质量,特别是在重点时段(如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的急剧上升,保障居民呼吸健康。
通过合理的管控措施,引导公众形成文明、安全、环保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管控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管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疏堵结合原则
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合理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对于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处罚,双管齐下实现有效管控。
属地管理原则
明确各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其在本辖区内组织协调、宣传引导以及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将管控工作落实到基层。
协同配合原则
整合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四、管控范围及时间
管控范围
重点区域:包括城市建成区内的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油(气)管道、架空电力线路等重要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除非有专门划定的燃放区域)等。
一般区域:城市建成区除重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以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控要求,引导群众在安全、合适的地点燃放。
管控时间
全年禁止燃放时段:中考、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其他经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时段。
重点管控时段: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每天的特定时段(如晚上 8 点至次日凌晨 2 点等,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燃放秩序。
五、管控措施
(一)宣传教育方面
多渠道宣传
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题栏目或话题,定期发布管控政策、燃放安全知识、环保影响等相关内容,通过制作生动有趣的短视频、动画、图文并茂的文章等形式,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例如,电视台可以制作公益广告,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新媒体平台可以发起话题互动,鼓励公众分享文明燃放的经验和想法。
社区宣传: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深入各小区、村庄,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宣传讲座等方式,将管控要求和安全知识直接传达给居民。宣传海报要张贴在小区出入口、楼道口、宣传栏等显眼位置,确保居民进出都能看到;宣传手册内容应通俗易懂,涵盖燃放注意事项、违规处罚案例等内容。
学校宣传:开展 “小手拉大手” 活动,通过学校向学生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知识,让学生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家长,带动家庭共同遵守燃放规定。学校可以组织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手抄报制作等活动,增强学生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和环保问题的认识。
针对性宣传
对重点场所人员宣传:针对重点区域内的单位(如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进行重点宣传告知,明确禁止燃放的要求和违反规定的后果。可以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确保这些场所周边的燃放秩序良好。
对经营商户宣传:对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销售规定,同时向购买者做好燃放安全提示工作,告知其合法合规的燃放区域和时段等信息,从销售源头把控燃放行为。
(二)源头管控方面
严格许可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位于禁放区域内等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加强对已取得许可证经营户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许可范围、储存要求等合法经营。
对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求其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确保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销售超标、伪劣等违规产品。
市场清查整顿
联合执法检查:由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市场清查行动,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没收非法产品,取缔无证经营场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仓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储环节的监管,要求仓储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储存,配备完善的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储存安全。
(三)巡查监管方面
建立巡查队伍
专业执法队伍:公安、城管等部门组建专门的烟花爆竹燃放巡查执法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增加巡逻频次,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基层辅助力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做好管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强化科技手段应用
视频监控利用:利用城市现有的监控摄像头,特别是在重点区域周边安装的高清监控设备,通过智能识别技术等手段,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有燃放迹象,及时通知附近的巡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举报平台搭建:设立专门的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举报入口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控的良好氛围。
(四)应急处置方面
应急预案制定
各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爆炸、人员受伤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以及资源调配等内容,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应急物资与力量保障
物资准备: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医疗急救设备(如急救车、担架、常用药品等)以及其他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调配使用。
力量集结:组织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燃放活动现场进行安全监管。
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保障管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三)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监测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的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相关数据和污染预警信息。
分析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为管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配合宣传部门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四)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五)城管部门
负责查处城市建成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规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公共场所秩序良好。
(六)教育部门
在学校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 “小手拉大手” 等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遵守燃放规定。
将燃放安全和环保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
(七)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宣传教育、巡查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管控情况。
协调解决辖区内管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经费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例如,为制作高质量的宣传资料、购置先进的监测设备以及开展应急演练等提供资金支持。
(三)考核保障
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八、结语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市的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实施本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管控合力,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环保的节日,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可以根据实际管控区域的特点、以往的管理经验等进一步细化其中的各项举措,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