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农村建房,面对复杂的政策和流程感到无从下手?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从申请到审批的全过程,让你轻松应对,少走弯路。赶紧来了解一下,绝对对你有帮助,一定要看仔细哦!
相关政策和规定
1.土地管理法:根据规定,自建住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闲地。
2.城乡规划法:根据规定,自建住房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由由相关部门核发许可证。
3.宅基地管理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地规定标准。
重庆市:市辖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25㎡/人,其他区县辖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30㎡/人,3人以下户算3人,4人户算4人,5人以上户算5人。
6.建房层数标准:层数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得超过11米。
7.建房材料要求: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
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农业户口
农村建房首要条件必须是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户已经迁出农村的,不允许在老宅基地上翻新建房的,房屋荒废之后,宅基地要收回村集体。
农村建房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不能随意乱建。
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基”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就不能再申请。
如果村民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建新,可以申请自建房审批。
如果农户达到法定婚龄后分户,没有住房的,可以申请自建房审批。
流程情况
1.提出书面申请
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如果是自家房屋拆旧翻修,只需要提前建房的书面申请。
村上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公示,并报送乡镇政府。
村上: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上: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等,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根据乡镇政府其它部门审查后,由乡镇政府对农民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需要提交的资料
2.身份证明:包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