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摘   2025-01-05 23:59   北京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简称“西华师大”;英文名称为“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CWNU”,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www.cwnu.edu.cn。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博(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成人本科教育。
学校的招生单位代码为10638。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和计划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天文学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为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种。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四、学习形式及报考(录取)类别

(一)学习形式
2025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根据就业方式,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报考要求自行选择。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两种报考(录取)类别说明如下:
1.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无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学校,但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
2. 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须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他成果(具体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考人员的学业水平要求:
1. 考生学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任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 外语水平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 425分或六级考试CET-6 ≥ 425分;托福TOEFL ≥ 80/550分;雅思IELTS ≥ 6.0;GRE ≥ 260/1300分;WSK (PETS5) ≥ 60分;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若申请人未达到(1)和(2)中任一项要求,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六)各博士招生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七)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博士,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9:00—2025年3月7日18:00。
考生网报前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各博士招生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180元/人次。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和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提交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下载)。
2.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表(附件2)。
4. 学籍学历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在材料目录页注明“同等学力报考”。
5. 硕士阶段成绩单(盖章原件)。
6.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专家评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7. 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 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附件3)。
10.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附件4)。
11. 各博士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 符合报考定向就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录取后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
请在所有复印件签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本人姓名和日期。材料提交方式、评审结果及后续综合考核时间等信息详见各博士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

七、材料评审

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含报考资格审核与专业能力评审)。材料评审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最终得分按30%折算计入申请人的总成绩。

八、综合考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考核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如下:
(一)综合考核内容:各博士招生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二)综合考核方式:可采用面试、笔试、实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结合进行综合考核。其中,面试是必须进行的考核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
(三)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最终得分按70%折算计入申请人的总成绩。

九、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之后名单如有变动,研究生院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体检不合格者。
(三)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四)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者。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
(一)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且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报到时未取得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十、违规处理

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4年。
(二)学费与奖助办法
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执行。
学校2025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考生如对招生简章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博士招生学院联系。
(二)报名、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社会和考生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
考生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 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817-2568600,jwjcc@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8室)。
2. 学校研究生院(0817-2568034,yzb@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131室)。
3. 各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十三、附则

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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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华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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