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C行业观察 | 中投公司尽调中国信达、长城、东方资产三大AMC告一段落,未来前路几何?

楼市   2024-10-17 20:02   湖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有关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的股权划转工作,近期又有新进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近日关于中投对三家AMC股权划转工作的相关前期尽调已告一段落,受委派参与工作的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驻场工作。在尽调中,三家AMC的总体情况、资产质量、涉诉情况等等均在尽调事项之中,总体相当全面。也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尽调“总体顺利”。

包括原中国华融和前述三家公司在内的四大AMC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末,因解决国有四大行不良资产包袱应运而生,是中国深化金融改革关键时期的重要探索。在完成政策性处置任务后,四大AMC积极推进商业化转型,经历过高速发展、多牌照扩张的“高光时期”,也经历过赖小民案发带来的行业“晦暗时刻”。从业者对于行业的前路也曾有着深深的担忧。

近几年,虽然业绩仍然承压,但四大AMC已在监管的推动下,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回归深耕传统金融不良主阵地,优化管理、加强管控“过紧日子”的认识也基本成为了行业主流。今年1月26日,随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正式挂牌,国有AMC的崭新一页随之掀开。分析人士认为,待此次股权划转落定,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也能够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一位原AMC高管对记者表示,股权划转是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尽调也是推动落实金融改革任务落地。同时AMC改革势在必行,理顺股权关系后将有利于AMC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事实上,围绕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三家AMC的改革已酝酿已久,早在疫情前就已经开始研究,因此备受市场关注,但受各种因素影响迟迟未能落地。此前,光大集团也曾对其中一家展开尽调,但后来未有进一步动作。

直至去年,开始有财政部拟将持有的三家AMC股权划转中投公司的消息传出。今年早些时候,还有媒体称三家AMC将“并入”中投。彼时据记者了解,所谓“并入”并不完全准确,改革的方向更多是股权和管理权的划转。

中投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组建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中投公司下设三个子公司,分别是中投国际、中投海外、中央汇金。

具体而言,其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譬如,中央汇金目前持有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股权,今年年内还曾实施股权增持计划,支持国有银行长远发展。

记者多方了解到,此次受中投委派承担相关工作的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家成立时间久、业务和人员规模大的“老牌”机构。尽调工作最先从中国长城开始,在9月又陆续驻场了中国东方和中国信达。目前已基本完成对三家AMC的驻场工作。“要求我们报送了很多材料,对具体的数据也有详细的要求。”有受尽调的AMC人士对记者表示。

从尽调内容来看,三家AMC的总体情况、资产质量、涉诉情况等等均有涉及,应当说是一次较为全面的“摸底”。

“在我们受尽调方来看,应当说是总体顺利。”知情人士预计,如果后续流程顺利,三家AMC的股权划转事项或许在今年年内就将明朗,可能有具体的结果落地。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22,137,239,084股,持股比例58.00%;持有中国东方71.553%股权;持有中国长城37,670,043,600股,持股比例73.53%。均为第一大股东。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第十二条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当前,改革正在加速落地,将对三家AMC产生哪些深远影响?

一位原AMC高管、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股权划转是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尽调也是推动落实金融改革任务落地。同时他认为,对AMC改革势在必行,理顺股权关系后将有利于AMC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AMC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要把管人与管事、管考核三者结合在一起,防止‘两张皮’,同也防止过去监管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监管边际不清,监管不长牙齿。”前述高管表示。

在被尽调的AMC人士看来,改革方向或将为AMC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整体安排来看,即将接收股权的单位已经持股了十几家金融机构,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很成熟的模式。从技术层面来看,此前要向财政部汇报工作,财政部一方面是股东,另一方面也是监管。改革后AMC的管理逻辑和机制或许会更加方便。”

在涉及四大AMC的改革中,原中国华融的原本最受市场关注。2021年末,原中国华融对外宣布完成420亿元引战增资工作,中信集团为第二大股东,持股约23.46%。后中信集团又受让了华融资产24.07亿股内资股,持股比例上升至26.46%,位列第一大股东。今年1月26日,更名后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正式挂牌。

今年8月30日,中信金融资产发布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3.32亿元,同比增长210.7%。截至6月末,资产总额10553.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上半年,中信金融资产实现收入总额302.57亿元,其中不良债权资产、股权投资合计收入同比增长135.0%。

需要明晰的是,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的股权划转与华融的增资是有显著不同的。股权划转并不改变三家机构的展业现状。不过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金融监管部门也曾对三家AMC的资产质量进行过“摸底”,目前看中国信达的压力是最小的。

从数据来看,三家AMC的经营仍然承压。

8月27日,中国信达发布2024年中期业绩,截至2024年6月末,中国信达资产总额1.58万亿元,较2023年6月末的1.59万亿元下降0.64%。上半年实现收入350.76亿元,同比增长2.27%。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1.56亿元,同比下降19.12亿元,降幅47.0%。

截至2023年末,中国东方总资产为12,720.56 亿元,2023 年,中国东方实现净利润24.01 亿元。中国长城则在经历了2022年的大幅亏损后,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45亿元,归母净利润15.51亿元。

四大AMC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末,因解决国有四大行不良资产包袱应运而生,是中国深化金融改革关键时期的重要探索,彼时,四大AMC承担着“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资产价值、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在完成政策性处置任务后,四大AMC积极推进商业化转型,至2016年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革。

据华西证券研报,目前我国AMC行业已形成了5家全国性、59家地方性、5家AIC和N家非持牌机构的市场格局。行业上游是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不良贷款余额3.95万亿元。非银金融机构不良预计仍有6千亿元以上,信托风险事件仍在持续。

近几年,四大AMC纷纷转型谋求高质量发展。在监管的推动下,AMC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回归深耕传统金融不良主阵地,优化管理、加强管控“过紧日子”的认识也基本成为了行业主流。

譬如今年8月,四大AMC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后续也陆续释出。中国东方提出,“要深耕传统金融不良主阵地,支持地方政府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找准房地产风险化解重点任务。”下半年,中国东方将打开主业投放工作思路,做精做优做强传统金融不良业务,探索助力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模式,服务国企新一轮深化改革行动,挖掘房地产领域潜在机会,持续提升股权业务开拓效能。

中国长城表示,该公司研究制定的三年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五年战略规划,从组织架构、治理体制、管理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确定了一系列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下半年要重点推进授权管理、审核体制、全流程风险管控、考核激励机制、协同机制等方面的优化调整,保障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要持续加大新增投放业务与客户资源储备,推动增量项目储备与落地,做大做强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做精做优问题企业实质性重组业务,积极开展围绕主业的轻资本业务。要扎实推进子公司清理整合,强化集团协同,积极推动子公司提升经营质效。”中国长城表示。(实习生米佳莉对本文有贡献)

      中投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主权财富基金,组建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

       中投公司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与境内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工作。其中,境外投资业务由下设子公司⸺中投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际”)和中投海外直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海外”)承担。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作为中投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中央汇金不开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股权管理一部: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集团、 中国信保、恒丰银行的股权管理工作。

      股权管理二部“”负责中再集团、中国建投、银河金控、银河证券、申万宏源集团、申万宏源证券、 新华保险、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等机构的股权管理工作。

      资本运营部/中央汇金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有关专项资产管理、金融机构风险救助等任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持有19家金融机构股权:

      注: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50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廖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沈如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徐志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经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加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聘任廖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沈如军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志斌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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