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讲逻辑。警察破案,也要考虑“杀人动机”这个因素,还是很重要的因素。说晴雯是被袭人害死的,我们先来看看,袭人有没有动机。
早在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已经暗中擢升了袭人的月钱,让她享受着姨太太的待遇了。说是暗中,其实王熙凤、薛姨妈、宝钗、黛玉、玉钏儿等丫鬟都在场,只是瞒着贾母、贾政两人罢了。甚至连贾母,也可能是“知之为不知”,只有贾政听赵姨娘说“宝玉已有了”时惊奇非常,是真正不知道的。
王熙凤这样说过:“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兄弟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为什么“断然使不得”?
因为贾府有着“慈善宽厚”的名头,只有涨薪,没有降薪的。哪怕是犯了错,打几十板子,还要继续任职。实在严重了,“革去三月月钱,拨入圊厕行内”,罚款、降职、调离原岗位。当然调去打扫厕所一定伴随着工资减少,可绝没有原地降薪的。
王夫人对袭人的期望是“宝玉果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服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看来王夫人对袭人和宝玉的关系并不乐观。不过话说过来,那个时代早死是很普遍的,如果宝玉娶个妒悍的妻子,像王熙凤或夏金桂那样的,也可能容不下袭人。唯独不可能是王夫人把她撵出去。不撵出去,就是留着服侍宝玉,更没有二两月钱减为一两、从姨太太降为丫鬟的道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获罪、抄家、败落,袭人跟着宝玉看不到希望,自愿求去。可那样的大动荡,连贾母这样睿智的老人都想不到,只有秦可卿借助死人的超能力才能预料一二,当然也不是王夫人、袭人等人能想到的。
有人说贾母或贾政会看中别的丫头,争夺“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的”的名额。这是胡扯了。贾府的丫头虽多,能给宝玉做妾的只有贾母、贾政、王夫人和宝玉自己屋里的几个,这些人又要排除掉丑的、笨的、不听话的,剩下的还有几个?怎么那么巧,贾母、贾政和王夫人分别看中的丫头,就偏偏没有重合项?
就算完全不重合,多给一个屋里人,很难吗?两个屋里人可以,三个就不行了?贾赦屋里有多少姬妾,贾珍又有多少?谁受数额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