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八十回中,王夫人并没有反对过宝黛的婚事。八十回后,也不是王夫人反对宝黛——也许她的确不喜欢黛玉,但拆散他们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王夫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条:
其一,宝玉是贾母带大的,贾母又是王夫人的婆婆。
王夫人向袭人解释不敢管教宝玉的原因:“我已经快五十岁的人,通共剩了他一个,他又长的单弱,况今老太太宝贝似的。若管紧了他,倘或再有个好歹,或是老太太气坏了,那时上下不安,岂不倒坏了。”她把老太太放在自己前面,默认贾母对宝玉的权利,更胜过自己。
事实也的确如此。比如凤姐过生日那回,王熙凤就直接说贾母会替宝玉黛玉出份子钱,也没有任何人反驳,包括王夫人这个亲妈。黛玉不用说了,怎么宝玉的份子钱也是贾母出?怎么王夫人不替他出?
由小见大,贾母对宝玉的婚事,也更有优先决定权。
其二,宝玉自己的态度也很重要。
虽然说古代是“儿女婚事,父母做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当事人的意见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是不能不考虑的。比如说尤三姐成天闹事,闹得贾珍贾琏都受不了,只好“凭你说是谁就是谁”,由她自主择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