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规范村务公开
此前,费县县委巡察组发现朱田镇大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虚列套取补偿款5万余元等问题线索,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相关问题被查证属实后,该县纪委监委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处虚列套取村级用工费、机械费、占地补偿等问题1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结合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费县纪委监委开展类案分析,并通过实地调研、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及“阳光村务”平台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制发提示函,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纳入民生实事清单予以推进。
该县农业农村局推动村居明细化公开村级用工支出、机械费用支出、村级招投标项目等事项,指导乡镇制定村级零工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动财务规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