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超
【案例】
陈超,男,1973年3月生,1993年3月参加工作,202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九寨沟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九寨沟县粮油收储公司执行董事,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3年8月,经阿坝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接受茂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陈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6月,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陈超在忏悔书中自问“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究其根源,还是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出现问题,身居“一把手”高位却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任由自己的“心”“手”放纵,最终在商人老板“围猎”中被彻底击穿,坠入贪欲的深渊。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一旦开了口子,其行为底线便很容易一触即溃。陈超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管住自己的“生活圈”、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不被“围猎”者的糖衣炮弹蒙蔽了双眼。只有始终保持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一心为民。
——阿坝州茂县纪委常委 靳彪
严于律己 慎独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