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人民法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警示会

政务   2024-08-20 18:08   内蒙古  

为进一步强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司法公信力,8月20日上午,我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警示会。党组书记、院长姜永利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夏茂林副院长传达了关于全国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报。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牢固确立“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正确观念,严格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加强监督,带动全体干警如实记录报告,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齐推动的工作局面。

此次会议为卓资县人民法院更好地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强化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卓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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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乌日汗 

审核|张   玲

签发|王   力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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