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移植中心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红十字会、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联合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在永州市中心医院成功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暨人体器官捐献源头培训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平安,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肖质彬,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王璋华,湖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钟红静,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建能,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院长江泓,永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志标,永州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江拥军、院长唐朝晖,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一级主任科员何蛟龙等。永州市及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局)负责人、永州市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永州市各区县红十字会相关人员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
开幕式由刘建能主持。肖质彬发表致辞,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发展,并强调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性,希望永州市各医疗机构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大宣传力度和服务保障,在实现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高质量规范发展的同时,实现永州市人体器官捐献量的有效增长。
江泓代表主办方发言,他首先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莅临指导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对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红十字会、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永州市各级红十字会一直以来对湘雅三医院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医院的有关情况作相关介绍。江泓表示,人体器官捐献源头培训基于国际先进专科培训经验基础,其开展充分结合了“中国模式”的器官捐献与移植特色,是提升潜在器官捐献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专业技能、促进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落细的重要手段。相信此次培训将进一步提高器官捐献源头科室的捐献意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发掘、评估和维护能力,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落地,也能够号召更多的医疗相关从业人员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中来,推动永州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助力“健康湖南”建设。
钟红静在大会发言表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器官捐献的高度重视,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捐献见证、缅怀纪念等各项工作,强化协调员队伍建设、弘扬红十字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参与器官捐献的氛围,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
刘平安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在深化认识中理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分析,在科学研判中找准制约当前工作的问题症结;三是要主动作为,在担当实干中推动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发展。
授课环节由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务部主任刘作良、移植中心副主任成柯主持。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范晓礼教授作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建设历程》报告,回顾了在党中央、政府各级领导人关心下,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历经艰难改革与探索,取得国际社会认可与一系列瞩目成就的历程。何蛟龙作了《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报告,就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作了详细介绍并提出明确要求。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OPO副主任赵于军作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解读,围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进展、新《条例》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介绍。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移植中心主任明英姿就器官移植热点问题与展望作了精彩的报告;移植中心万齐全教授作了《遗体器官捐献者器官功能的维护》主题报告,结合国内外指南围绕脑死亡所致的病理生理改变对遗体捐献者ICU重要器官功能维护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同时,会议特别邀请了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重症监护室主任杨勇以《临床医生如何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为题,分享了ICU参与器官捐献相关经验,促进了与会专家在器官捐献工作思维的转变。
本次《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暨源头培训会议的成功举办,对于促进当地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于进一步提高永州市器官捐献源头科室捐献意识,提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发现、评估和维护能力,促进湖南省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审:曾 乐
二审:赵于军
三审:明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