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3天时间就把事情给我们解决了,为你们的工作效率点赞。”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依托“枫桥式共享法庭前哨站”,上门开展矛盾纠纷巡回调解,成功从源头化解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上半年,郑某雇佣李某等4人到其承包的某葡萄酒庄从事劳务工作。期间,李某等4人按照郑某要求完成了劳务工作,但因工程整体未完工,建设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郑某无力向李某等4人支付劳务费。李某等4人遂向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梳理案情,并通过电话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被告郑某在接通法官的电话后,抵触情绪明显,称自己在外地,不愿前往法庭。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通过与郑某所在地“枫桥式共享法庭”的综治专干对接,打听到郑某的住址,并了解到郑某近期一直在邻居家“帮工”,并未外出。于是,承办法官借送达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机会,前往郑某家里尝试开展巡回调解。
起初,面对情绪激动的郑某,法官没有像往常那样直奔案件主题,而是和郑某坐下,拉家常式地聊起天来。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郑某的抵触情绪得以缓和,法官这才逐渐开始向其了解具体案情。“工程是干完了,但每次向建设方要钱的时候,他们总能找到理由推托,我也没办法。这段时间工人们天天给我打电话要钱,只好躲着。”郑某说。
“工程款拖欠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你这样一味回避,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官向郑某现场释明了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及合法救济渠道,同时劝导郑某主动承担责任,筹措资金支付工人工资。“李某他们4人当时活干得都挺好的,但我现在是真的拿不出钱了,要不让我缓两天,这次‘帮工’还能有一笔收入。”郑某表示。
见郑某有所表态,法官现场连线李某等4名原告,向其解释了郑某因建设方拖欠其工程款造成的实际困难,同时引导郑某获得原告的谅解。“你没有钱总得接个电话嘛,实在没有钱就缓一下,都是在外面打工的,又是老乡,可以理解。你年底给我们付清就可以了。”
经过法官巡回调解,李某等4人最终与郑某“冰释前嫌”。至此,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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