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互助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洪袭警一案,并当庭宣判。
2024年6月4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洪酒后与某花儿茶艺服务员发生争执,群众报警后,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三名民警到达现场处警。被告人张某洪拒不配合执法,多次用头部撞击执法民警吉某康的胸、腹部,用手机击打头部,辱骂、威胁吉某康,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后被告人张某洪被民警强制带至威远镇派出所。经诊断,执法民警吉某康左侧第6、7前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来源 | 互助法院
校编 | 研究室 董善倩
10月30日,互助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洪袭警一案,并当庭宣判。
2024年6月4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洪酒后与某花儿茶艺服务员发生争执,群众报警后,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三名民警到达现场处警。被告人张某洪拒不配合执法,多次用头部撞击执法民警吉某康的胸、腹部,用手机击打头部,辱骂、威胁吉某康,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后被告人张某洪被民警强制带至威远镇派出所。经诊断,执法民警吉某康左侧第6、7前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来源 | 互助法院
校编 | 研究室 董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