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4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查摸底、初审、公示,县房产服务中心复审,孙旭等82户续保对象符合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政策规定;韩郸等32户续保对象符合新就业无房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政策规定,拟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有申报不实,不符合保障政策规定的问题,请及时向监督受理单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对反映的保障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保障的问题,将确定为2024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15天)
二、监督受理单位:灵台县房产服务中心
三、监督受理电话:0933—3605891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花名册(新就业无房人员).xlsx
2024年第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拟保障对象花名册(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lsx
灵台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