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我县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规划建设内容,现面向社会寻求能够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的运营管理合作伙伴,具体情况如下:
一、运营模式
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由县民政局按照低价优质的原则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社会服务组织,采取公建民营的形式运营,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保障辖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失能、半失能对象;其次按照服务能力围绕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90岁以上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等开展相关服务,其他老年人依申请开展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一)线上服务。充分发挥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作用,通过建立老人个人信息档案、SOS 精准定位、呼叫服务、居家安全监测、远程监控、主动关怀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线上养老服务。
(二)日间照料。在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立生活照料、托养照护、文化娱乐、健康关爱等区域,为老人提供丰富多样的日间照料服务。
(三)上门服务。通过招聘工作人员和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服务队伍,依需求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各类服务。
四、服务原则
(一)无偿服务
1.对辖区特困供养人员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老人提供以下服务:基本居家服务:探视(心理疏导)、卫生清洁、理发、洗衣等。线上服务:通过建立老人个人信息档案、SOS 精准定位、呼叫中心、居家安全监测、远程监控、主动关怀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线上养老服务。
2.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健康服务:测量血压、血糖、身高、体重和开展康复、养生保健、老年病防治和药品安全知识讲座。
精神慰藉: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探访、慰问、陪聊、心理咨询、电话关怀及家庭关系调适等。
文娱服务:开展书报阅览、棋牌、电子阅览、茶歇、观影、远程视频,生日祝福会、文艺汇演、文化交流活动等。
权益维护:开展老年人权益咨询、宣传、讲座、协助法律援助。
(二)低偿服务
针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提供以下低偿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理发、助洁、助浴、助餐等。
家政服务:开展代购、代缴费用、代收和代发快递、家电维修维护等服务。
健康服务:开展足疗、康复训练,中医按摩、家庭照护以及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出入院服务。
精神慰藉:开展临终关怀和家属哀伤辅导。
(三)个性化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养老服务中心承接能力开展各类个性化、差异化的全额定制自费服务。
五、政策支持
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后,符合条件的,享受民政部门有关政策支持。
六、合作对象条件
1.热爱养老服务事业,能够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且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的企业、社会组织;
2.具有养老服务所必需的管理运营团队、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与其服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3.投标企业按照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指南,负责自行采购相关设施设备,并布设相关标识,确保朝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于12月20日前正常投入运营,符合服务规范要求。
4.具有家政、养老或相关从业经验的优先;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记录。
欢迎社会各界有养老服务意愿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及时与县民政局联系商谈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灵台县民政局(西楼201室)
联 系 人:李重阳
联系电话:18093352920
灵台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