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设置,美化市容,保障安全,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济源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1月7日
●经批准公布实施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不得随意更改
●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遵守规定
●未经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部分载体不得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
●在公共交通固定运营线路上设置公共汽车车身广告时,不得在车辆正面、前后挡风玻璃及两侧车窗上设置,车身广告不得对原车身颜色全部覆盖、不得影响导向识别和乘坐,其他民用车辆禁止在车身设置标识性广告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粉饰建设施工工地围墙(挡),经批准后可设置户外广告
●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由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
●利用市政公共场所及市政公用设施设置大型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应有偿使用,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确定设置使用单位
●1.电子邮件:jyscg@163.com
●2.联系电话:0391-6680079
扫码看详情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官网
出品:济源传媒•新媒体
编辑:牛银苗 校对:武丽霞
审核:孟路平 冯华
终审: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