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宁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对位于威宁县文化路的XX食杂店开展现场检查,依法查扣涉嫌假冒“四川国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莎麦鸡精、“四川金宫川派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宫鸡精及“廊坊梅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花99味精共计33袋。
根据四川国莎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金宫川派味业有限公司、廊坊梅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鉴定报告显示,该批调味品均为假冒产品。经威宁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侵犯“莎麦”、“金宫”、“梅花”3种注册商标专用权,且累计销售货值金额约4.6万元,涉嫌犯罪,案件已移交威宁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威宁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斩链条”原则,持续加大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执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食品、电池等侵权案件10件,案值5万余元,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件。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开展,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 源丨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丨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