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主任沈剑荣:破立并举 先立后破 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时事   2024-08-27 09:11   江苏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路线图和任务书。省委、省政府坚决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要义,对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全省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坚强支撑。

深刻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实现发展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江苏在基础设施、主体活力、营商环境方面都具备率先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和优势,更要深刻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使命。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发展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只有在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各类资源要素才能够更高效地配置。政府做好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引导,实现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更好凸显市场规模效应,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的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具有关键作用。畅通国内大循环,必须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进而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促进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吸引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和制度环境。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和制度环境,就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高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稳定发展预期、降低交易成本、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循环畅通都能发挥积极作用,进而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同时,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能够有效稳定和扩大内需,进一步巩固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江苏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出台政策文件、建立工作机制、推出务实举措,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积极成效。
市场规模效应逐渐显现。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今年上半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3万亿元,同比增长5.8%。经营主体茁壮成长,经营主体总数超1463万户,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平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制造业投资增长12.6%。“两新”政策释放需求潜力,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0%,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6.7%。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新优势加快生成,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1.3%、50.6%。
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出台《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成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积极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徐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江阴市、如皋市成功获批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立完善全省“1+5+13+N”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连续五年位列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纵深推进。深化土地要素配置改革,深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南京、苏州两市进一步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其余11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省境内上市公司达698家,其中,科创板110家、北交所45家,保持全国第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城市第六立面等公共空间,为低空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便利。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管理,优化沿海地区空间和产业布局,培育海洋新兴产业。

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更好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江苏将全面对标对表《决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自觉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科学制定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江苏贡献。
推进统一规则、统一设施、统一监管。发挥好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抓紧完善有利于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制度,积极服务推动交通运输、商贸物流、能源市场等重点领域统一市场建设。对标国际一流评价标准,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两张清单”改革举措。完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机制,落实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加快培育一批多式联运精品线路,拓展“一单制”服务模式应用场景和范围。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规则。推动传统要素优化配置,加快新型生产要素确权应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健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尽快出台。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推动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加快运作,产业专项基金加快组建投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统筹全省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推动全省数据交易“一套制度、一张牌照、一个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的数据要素市场。
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健全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会同审查工作机制,从源头防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在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出台《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持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探索实践形成江苏经验。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在科技创新、商贸流通、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多领域加强合作,携手沪浙皖共同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探索实践。强化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定期调度,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经验,争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表率示范。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16期

作者:沈剑荣(作者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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