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永清男子伙同他人,称能帮他人出租工程车辆,拿到车辆后竟直接将车转卖他人。如此明目张胆的诈骗,实属罕见,一起来看看大致情况:
据悉,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间,许某伟伙同郭某(现在逃)以帮助被害人刘某出租工程车辆为由,先后在霸州市田口村刘某经营的车辆修理部内开走徐工五菱铲车一辆、龙工五菱铲车一辆、解放12吨洒水车一辆、现代3吨叉车一辆、斗山3吨叉车一辆、骑士8吨洒水车一辆、雷沃铲车一辆,后将上述车辆转卖他人。
经鉴定,徐工五菱铲车价值人民币60000元、龙工五菱铲车价值人民币65000元、解放12吨洒水车价值人民币16000元、现代3吨叉车价值人民币20000元、斗山3吨叉车价值人民币25000元、骑士8吨洒水车价值人民币12000元、雷沃铲车价值人民币85000元。案发后,解放12吨洒水车已由被害人自行追回。
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许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许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许某伟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