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账流水300多万!霸州男子为了2条烟和几百块被判

民生   2024-11-18 11:46   河北  

【前言】就为了2条烟和几百元的小利,霸州一男子触犯了法律。在断卡行动的当今,该案件提醒广大朋友们,切莫认为天上会掉馅饼,更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以任何形式或条件借给他人使用,切记!来看下大致情况:

霸州籍男子姚某杰,个体工商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4年7月27日被江西省宜黄县XXX决定刑事拘留未执行;同日被宜黄县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8月19日被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如下:姚某杰于2023年3月底至4月上旬期间,为贪图小利,在明知他人拿其银行卡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名下实名注册的一张中国银行银行卡(卡号为:62178550000********)出借给一名叫“闫勇”的男子(身份未知)转账和刷流水使用。事后姚某杰获取两条“黄金叶”牌香烟及几百元现金,总计价值1000元左右。经XXXX查询,被告人姚某杰的中国银行卡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8日的进账流水达352余万元,该银行卡为华**会赌博平台(网址***),提供非法资金转账。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退赃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姚某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以上来自《姚某杰帮助信息网络犯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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