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随“变”,全责!

政务   2024-11-07 23:16   广西  


2024年11月6日08时40分,莫某驾驶桂BA****号牌小型轿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柳工大道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车辆右侧部位与右侧车道直行由严某驾驶的桂BFA****号牌小型轿车车辆车头左前侧部位发生刮碰后失控,其左侧部位又与隔离花圃边缘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莫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当事人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莫某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随意变道的行为不仅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还可能导致自身的车辆因频繁转动方向盘而出现失控、侧翻。

 如何变更车道?

1.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2.车辆打转向灯之后就可以放心变道了吗?当然不是,我们还需要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除了观察后视镜之外,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以准备变道。切记,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3.确保安全后,我们变道时就要果断迅速,缓打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过程中的车速不应降低,而是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4.变道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一次变更多条车道,也不可在实线处变道。



审核| 莫小华

供稿| 柳南大队  编辑| 邹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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