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4年7月3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世纪大道辅路由西向东逆行时,与一辆右转白色SUV相撞。事故发生时,李某头部重重撞在白色SUV左侧窗户上,随后李某被巨大冲击力弹飞,摔倒在地。幸亏李某正确配戴安全头盔,并无大碍。经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来源:大庆交警)
案例二:2024年10月8日,湖南新宁县。易某驾驶摩托车(后座载1人)沿S243省道行驶,行至马头桥镇某村路段一处弯道时,越过中央黄实线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压中央黄实线行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易某及乘客当场被摔落在地受伤,万幸无生命危险。经查,易某未靠右侧通行,且无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未靠右侧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逆行的危害:逆向行驶时,逆行车辆与正常车流方向背道而驰,不仅会导致交通混乱,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还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骑行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一次次的交通事故证明,安全头盔在发生碰撞时能够大大降低头部的伤害程度,保护骑乘人员安全。因此,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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