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
已逐渐成为大家出行的
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然而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情况
时有发生
这不仅给骑行者自身造成伤害
也给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
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在南宁市燕敦路
就发生了一起事故
一名13岁的初中生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不慎撞倒了一名小女孩
道路交通安全
关乎孩子安全和家庭幸福
以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12、13岁以上才能初步达到最低要求。
普遍来说,12岁以下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如果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头部易向前俯冲摔倒。而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
未满16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青少年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 交警提醒 #
为了孩子的安全
家长们作为监护人
必须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请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
购买和提供电动车
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自行车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除特殊标注外,本文所有文字、图片及视频版权均归柳州交警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柳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你的微信已有更新的版本,别忘了将柳州交警“设为星标”或“置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