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嘴山市部分道路
交通信号灯及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现将启用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公告如下:
1.新增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2处:石嘴山站与沙湖大道、石嘴山站与滨湖路,主要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新增信号灯设备8处:贺兰山路与欣盛街、贺兰山路与湘江街、贺兰山路与金晶街、团结路与自强街、团结路与欣盛街、团结路与湘江街、世纪大道与金龙街、世纪大道与大汝路,提醒驾驶员到路口减速慢行,按照信号灯指示安全通行。
本次启用信号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期为5天,公告结束后于2024年11月5日正式启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