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亲兄弟打架致1人轻伤二级,检察院出手…

文摘   2024-11-10 23:50   湖南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亲兄弟间故意伤害案件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轻罪治理理念,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兄弟打架,结下仇怨拒绝调解

李华和李勇(化名)系一对亲兄弟,2023年10月17日,弟弟李勇与哥哥李华因赡养老人等家庭纠纷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李勇用木棒敲击了李华的额头。经鉴定,李华右前额皮肤挫裂,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村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希望两人化干戈为玉帛,但都未能成功。2024年6月18日,公安机关以李勇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后,承办检察官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通过电话沟通和上门劝导,李勇自愿认罪认罚,但李华态度坚决、不愿让步,也未能顺利和解。

公开听证,促轻罪案件办理“提质效”

9月19日,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和拟对李勇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广泛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律师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但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必须获得谅解,才能真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

刑事和解,实现轻罪治理“最优解”

▲图为刘志强检察长(右三)等人正在开展调解工作

了解到该案调解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后,检察长刘志强亲自带领办案组,邀请乡镇党委书记、司法所所长及村支部书记,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同堂解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经过共同努力,兄弟二人解开了彼此的“心结”和“法结”,并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最终,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勇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来源:宜章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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