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捕鱼人”变“补鱼人”,谭某被判自费放生15万余尾育苗

文摘   2024-10-29 23:50   湖南  
2024年10月25日,由常德市石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易家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在易家渡镇渡口开展渔业资源修复人工放流活动,将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的15万余尾鱼苗,放生到澧水河流域,为澧水增添一抹活力与生机。
2023年3月8日晚,覃某某在禁渔期间内,在澧水河禁渔区采用违禁方式进行捕捞。经查,覃某某共捕获渔获物17条,计42.85公斤,其中怀卵亲体11条,计29.9公斤。在办理覃某某非法捕捞案件中,检察机关依照民事诉讼法,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让“捕鱼人”变“补鱼人”。
活动现场,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鱼种15万余尾,以“看得见”的赔偿弥补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通过让当事人修复环境、赔偿损失,让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损害生态的严重性,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共识。
此次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为天蓝、草绿、水清、土净、百姓宜居的美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石门检察 作者:杨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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