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我承包的田不能申报惠农补贴”,回应来了

文摘   2024-11-05 23:50   湖南  
近日,网友“wnl9zct”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发帖,反映自己的田地无法申报惠农补贴。帖文发出后,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委员会与道县农业农村局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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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网友“wnl9zct我是道县白马渡镇樟武坊村的水稻种植户,我在村里承包了两百多亩地种植水稻。2024年4月份我种植了两百多亩一季早稻,投入了非常多的财力物力,由于水稻受了多次水灾,让我损失巨大。7月份,我把两百多亩田翻耕后,村里把我承包的田全部种植了二季晚稻。请问,为什么不能给我申请水稻种植惠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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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道县白马渡镇委员会: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该发帖网友系我镇樟武坊村一位种粮大户,该种粮大户2024年初与村里流转245亩水田种植水稻,并申报种粮大户。2024年5月28日,镇、村两级干部及种粮大户本人到现场核实早稻种植面积为205亩。不久后,镇里接到该种粮大户反映,因部分水田地势较低,早稻有100余亩遭受洪水淹没4次,减产严重,保险公司已对该种植大户进行定损、理赔。2024年9月20日,镇、村两级干部及种粮大户本人再次到现场核实晚稻种植面积为40亩,均为双季晚稻。当时,该种植大户反映,还有100余亩水田为其他村民所种的晚稻,请求纳入其名下申报惠农补贴,镇级农业部门已现场告知大户本人,根据政策要求,其他村民种植的晚稻不能纳入他名下申报惠农补贴。
道县农业农村局: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道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道财建(2024)22号)规定,“由实际种植的一方申报补贴,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由其他村民种植的晚稻不能纳入他名下申报惠农补贴。
该大户早稻实际种植面积为205亩,双季晚稻实际种植面积为40亩,均已根据惠农政策为其办理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我局已当面与种粮大户沟通,作政策解释,其本人表示认可。

编辑: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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